【人在澳洲】談「移動支付」和「電子商務」

澳洲生活

人在澳洲,經常聽到中國的移動支付和電子商務的盛況。這次回國公幹,還真的體會到了其使用的普及性。與使用者帳戶綁定的移動終端設備(一般是手機)刷商家特定的二維碼就可以完成支付,比用卡或現金支付確實是方便多了。

同時,怪事也漸漸出現,有些商家居然開始宣稱「不收現金」。弄得人民銀行不得不重申「人民幣現鈔」的權威。

於是,想到這裡的OPAL和MYKI,至今它們還只是功能單一的交通卡,連香港的「八達通」也不如;還有這裡的PayPal,使用量簡直無法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相比;疑問頓生:移動支付為什麼在這裡如此「不成氣候」?最近,有消息說交通卡會逐步被淘汰,而被手機支付的app所取代。不過我相信這個傳聞要成為事實還將假以時日。

在中國政府大肆宣傳「移動支付」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並與科技、經濟和國力進步掛鉤時,香港卻有人放言「支付寶是低端人口的支付方式」,因為有信用卡就足夠了;日本卻預言「移動支付將會使中國經濟衰落」,因為網商的發展嚴重衝擊了實體商業。不過,「唱衰方」基本上都不是中國的「內媒」,而是海外媒體。

「鼓吹方」認為,對消費者來說,移動支付的優點顯而易見:方便,沒有假錢,不必找零,不用記賬,但賬目一清二楚。對網店或實體店來說,移動設備的介入解決了社會信用危機帶來的商業問題,買者敢先付款下單了,賣者敢先發貨再收款了;這些就是中國國內熱熱鬧鬧的電子商務的商業基礎。

然而,「唱衰方」認為,這是不安全的支付方式,讓惡意軟體、漏洞程式和用戶登錄缺陷等大行其道,不但導致對隱私的侵犯,同時導致盜刷,詐騙等金融犯罪;而且,網商對實體店的衝擊顯而易見,「會導致實體經濟崩潰」的說法不是沒有道理的。如果支付過程中萬一發生故障時會引起現鈔的銀行擠提,這將可能是銀行的一場噩夢。此外,移動支付使花錢太方便,進而會導致負債纍纍,出現奴隸化社會,不利於理智消費,人人都可能是「負翁」。對這最後一點,我不苟同,並認為是言過其實了,因為信用卡開始應用前也有人這麼說。

事實上,容易被消費者忽略的問題是移動支付和電子商務是最容易被監管的金融活動和經濟活動方式,你的一切消費行為和動作均可十分方便地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所以,這可能是打擊所謂金融犯罪的重要武器,但也是窺探個人「隱私」的有力工具。

此外,政府不太願意告訴公眾的是:把錢變成了數字,鈔票就不在老百姓手裡了,當然更便於對經濟和金融狀況進行控制和保密,尤其是對於那些不願意接受民眾監督的政府而言。

還有一個關鍵問題,雖然不需要網路支撐的通訊方式正在開發和發展中,大多數的移動支付的基礎還是網路通訊。我在中國體會到種種支付方便必須在聯網的前提下才能實現。一旦斷網……,我的腦海中不由自主地出現了抱著金飯碗被餓死的慘像。

有些中國專家還認為,支付系統與IT技術綁定是有風險的,因為中國的IT伺服器主要分布在國外。這等於是把依賴數字技術的金融活動的命脈交給了他人,所以在關鍵時刻,電子支付可能是不可靠的。這就是在很多地方,現金支付仍舊被認為最為便利,最為安全和最有尊嚴的支付方式的原因。

所以,對老百姓來說,沒有必要將「無現金支付」與「大國崛起」掛鉤,更沒有必要將此視為社會前進的標誌,這是技術進步,也只是為了方便和避免信用風險的工具而已。

即使在中國,還存在著一個無法與移動支付同步的群體,其大多數是經過過各種運動或浩劫的老人。他們可能不在乎隱私被窺視,但覺得難以掌握貌似複雜的電子軟體技術,也可能因為有著各種與財產剝奪有關的慘痛回憶,他們死活追求憑證式的貨幣。現鈔、存摺或什至儲蓄卡畢竟是有形的,而電子信號實在是子虛烏有。

澳洲本來就是民主自由的社會,法律保護私產和人權,並配備有較為完善的徵信監管和避免信用風險的法律體系。老百姓始終視誠實和老實為美德,信用為立足於社會之根本,而且視侵犯隱私為褻瀆人權,是違法行為。政府沒有監管和維穩的強烈願望,金融巨頭缺乏發展移動支付的積極性,商家們沒有用電子系統的支付保險系統規避信用風險的動機,也未見老百姓對支付方便性的迫切要求,所以OPAL和MYKI就無法培育出「八達通」的功能,PayPal也難以在短期內實現移動支付的普及。

當然,澳洲的電子商務沒有中國那麼發達的一個重要原因還可能在於地廣人稀和勞動力成本太高,尤其是後者,必然導致物流成本的提高,這既是商家之大忌也不受消費者歡迎;「電子商務」也就不溫不火了。至此,回頭看看支撐起高效率物流體系的中國「低端人口」,不由感嘆:他們才是中國電子商務的發達的幕後功臣啊。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在參加達沃斯論壇時被問到:如果政府想看涉及消費者隱私的數據怎麼辦?馬雲的回答是:如果任何政府出於國家安全或反恐原因來找我們,我們會進行合作,如果是打擊犯罪,我們也會合作,但其他的情況,不行!

真心祝福馬雲先生在說「不行」的時候,他還能是董事局的主席。

 

作者:子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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