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律

離婚申請中,怎樣將申請文件轉交給對方?

在澳洲法院進行離婚申請時,法院會要求將申請文件轉交給對方。雖然這聽起來是很簡單的一件事,但是,當申請方不知道對方的新住址、或當對方有意躲避,導致申請方沒有辦法完成法院的轉交義務,該怎麼辦?

什麼時候需要進行轉交文件

根據家庭法的要求,在向法院進行了離婚申請之後,需要在28天之內,將文件轉交給對方。如果對方在國外,這個時間延長到42天。

一般來說,轉交的方式有郵寄、轉交到個人、以及轉交給律師這幾種方法。但是,法院要求離婚申請要轉交到個人,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到對方,將蓋好章的法庭文件給她/他,要求對方簽署家庭法院提供的「轉交確認」,最後,將簽好的轉交確認上傳到法庭。當然,這並不需要申請人親自轉交給對方,也可以派人轉交給對方。

如果找不到對方,怎麼辦?

有的時候,對方故意躲著申請人派出的人,就算被找到也拒絕簽字。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根據家庭法的規定,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進行以下兩種申請:替代轉交、以及轉交豁免。

  • 替代轉交的意思,就是在法院的批准下,將申請書轉交給第三方(比如對方的父母、親戚等),或者直接寄出轉交;
  • 轉交豁免的意思,就是在極端的情況下,法院批准不用進行申請書轉交,可以直接進行缺席判決。

當然,申請人必須已經採取了合理的努力去聯繫對方,並且把這些努力寫進證詞;說服法院同意替代轉交、或者是轉交豁免。具體怎麼樣才是合理的努力,根據申請人的個人狀況,掌握對方的信息多少等,法院有不同的要求。

結語

如果您也遇到類似的情形,您可以直接撥打61 2 8084 8341,預定時間,來偉博律師事務所悉尼市中心的辦公室: Level 6, 1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和律師見面,詳談您的家庭法方面的問題。

免責聲明: 本文由WB Legal 律師文雅男律師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利由WB Legal Group偉博集團保留。本文並非法律意見。本律所及其律師不對任何因為依賴本文內容而造成的損失負責。請讀者聯繫律師事務所,進行正式的法律諮詢。

 

作者:文雅男律師,WB Legal Group偉博集團

圖片:網路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9年5月1日 22:54

Recent Posts

在悉尼的Costco,如何購物不後悔?看這裡!

三家Costco分店的悉尼之愛,究其原因是什麼?只因Costco的產品大而廉價! Read More

13 hours ago

5月墨爾本攻略:21個活動,嗨翻全場!

隨著五月的冷天來臨,室內活動成了最佳選擇!老墨為你整理了21個多彩室內活動,絕對不容錯過! Read More

16 hours ago

澳洲總理宣布發放5000澳元,更多好消息即將到來

澳洲總理宣布撥款近10億給受家暴的女性群體,同時立法取締AI換臉。 Read More

1 day ago

Aldi本周母親節特惠來襲!肩頸按摩儀、足部按摩器大促銷!

Aldi本周的特賣:周三(5月1日)和周六(5月4日)。 Read More

1 day ago

蛋白能量棒因含有塑料而被召回

澳洲食品標準局發布緊急通告,要求全澳召回蛋白能量棒,因可能混入塑料。 Read More

2 days ago

悉尼兩所頂級私校曝出醜聞,2名學生被開除

澳媒報道稱,悉尼兩所精英私校捲入校園秋令營「毒品醜聞」,已有2名學生被開除! Read More

2 day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