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澳首例!維州警察被賦新權力,可射殺惡意開車撞人者

2017年1月20日,一名恐怖分子在墨爾本市中心伯克街的步行道上蓄意撞人,導致6人死亡,33人受傷。對伯克街恐襲的調查已經進行了18個月,維州警察副總長Shane Patton表示,新規則就是這個調查的結果。
澳洲新聞

據9news報道,根據剛剛通過的一個新規則,為制止以車輛為武器襲擊路人的慘劇發生,在墨爾本伯克街(Bourke Street)恐襲過去近3年後,維多利亞州警察被賦予了射殺惡意司機的權力,這是澳大利亞首例。

2017年1月20日,一名恐怖分子在墨爾本市中心伯克街的步行道上蓄意撞人,導致6人死亡,33人受傷。對伯克街恐襲的調查已經進行了18個月,維州警察副總長Shane Patton表示,新規則就是這個調查的結果。

10月28日,新規則被添加到了《警察手冊》當中,對於那些將車輛當作殺人武器的駕駛者,警察必須採取果斷行動以挽救其他人的生命。包括撞擊惡意車輛、使用路釘、用警車和重型商業車設置路障,直至射殺駕車者。

維州是第一個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可直接射殺駕車者的州。

巴頓對Shane Patton說:「新規則提供了明確的規定,為警察在街上執法時提供了法律支持,而且規定他們必須採取行動。我們不會再眼看著那些罪犯開車衝進人群。」

在新規則下,警方必須在襲擊發生前採取行動,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將有權採取任何行動來阻止攻擊車輛。

這項新的法律規定主要針對3個群體,一個是在人群密集地,企圖駕車衝進人群的恐怖分子;第二個是駕車逃跑、將他人生命置於險境的逃犯;還有就是精神病患者。

伯克街恐襲 視頻截圖

責任編輯: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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