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不符合澳大利亞保護義務並故意利用所有途徑留在澳大利亞的非公民,應及時離開並尊重澳大利亞的移民法。那些沒有有效簽證並且不願自願離開的人可能會受到移民拘留並從澳大利亞驅逐出境。
2019年的12月20日,一名30歲居住在悉尼的澳大利亞公民及另一名32歲居住在悉尼的的永久居民,在承認違反多項《移民法》的罪行後,被判處遵守良好行為保證。
據澳大利亞邊境部隊(ABF)官員:「兩名被告非法向大量中國人提供移民諮詢和協助,澳大利亞邊境部於2018年10月對他們進行了調查」。
調查顯示,這兩名婦女均未註冊移民代理。她們在未註冊的情況下宣傳了移民協助並收取了費用,同時至少向三名(已被發現擁有欺詐性獲得的身份證件的)旅行者提供了移民協助。這對夥伴向客戶非法收取了1,500至2,000澳元不等的服務費用。
其中32歲的被告對兩項罪行認罪:
在不是註冊移民代理的情況下提供移民協助,這與1958年《移民法》(聯邦)第280(1)節的規定相違背。
違反1958年移民法(聯邦)第281(1)節的規定,收取移民援助費。
格羅斯指揮官說:「在澳大利亞提供移民協助時,除非您已在移民代理註冊局(OMARA)的辦公室註冊,否則收取費用非法。」「而且,我們當然不會容忍通過協助人們,故意提出虛假的保護簽證要求,從而利用澳大利亞移民計劃的假移民代理。」「保護簽證適用於因有充分理由,擔心遭受迫害而真正尋求保護的人,或者如果存在真正的風險,如返回自己的祖國會遭受重大傷害的人。」
本身不符合澳大利亞保護義務並故意利用所有途徑留在澳大利亞的非公民,應及時離開並尊重澳大利亞的移民法。那些沒有有效簽證並且不願自願離開的人可能會受到移民拘留並從澳大利亞驅逐出境。
在澳大利亞簽證申請中提供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文件的人有被罰款或監禁的風險。
掌握有關虛假聲稱自己是移民代理人的個人信息的人,請通過Australia.gov.au/borderwatch與Border Watch聯繫。
通過報告可疑活動,您可以幫助保護澳大利亞的邊境。信息可以匿名提供。
媒體聯繫人:ABF Media(02)6264 2211
讀者看到以上報導,有何感受?筆者從事移民行業多年,很多客戶來找筆者前便碰到過這些無牌代理,他/她最可惡的是不懂移民法,卻把客戶的案件毀掉,令客戶進退兩難。不但損失時間及金錢,更有可能令客戶陷於絕境!近日的移民政策越加覆雜,申請人需要一個有經驗的移民法律專業人仕幇協助,所以筆者奉勸讀者,找尋求代理時,要找澳大利亞合法註冊移民代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爾本辦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諮詢電話:+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機:+61 0 444 522 514
Email電子郵箱:melstanleychan@gmail.com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20年3月6日 10:32
澳洲統計局最新年度收入調查顯示,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澳洲人的周薪(稅前)中位數為1300澳元,比前一年高出52澳元。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