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首置業者投資房的土地稅或翻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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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未報導的政策文件顯示,如果首置業者將第一套房作為投資房,需要支付1,500澳元的費用以及1.1%的土地費用。如果首置業者的第一套房用在自住,則需要支付400澳元以及0.3%的土地費用。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該政策文件意味著想要換大房的人可能在買下第一套房時面臨更高的費用,或因此而將房屋賣出。

新州財長Matt Kean的一名發言人針對1,500澳元及1.1%的土地費用表示,「針對投資者的土地稅政策沒有改變」。

該發言人還說:「新的首置業者選擇計劃是為了讓掙扎中的首置業者獲利,而不是讓投資者或有多套房子的人獲利,包括工黨的Daniel Mookhey、Ryan Park、Tania Mihailuk和Sophie Cotsis。」

反對黨財政事務發言人Daniel Mookhey稱,財長自己都不知道首置業者的土地稅計劃究竟是怎麼回事。

自從財長Matt Kean及州長佩洛特(Dominic Perrottet)在州政府預算案之前宣布印花稅改革之後,工黨就一直表示反對,稱這會導致買家每年支付一筆額外的費用。

Mookhey說:「Matt Kean不知道的是,如果首置業者選擇將房子租出去,他們的土地稅會翻兩倍。如果財長自己都搞不清楚土地稅是怎麼一回事,他就不應該用首置業者來做試驗。」

有置業者表示,寧願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印花稅,也不想要每年繳納土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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