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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一男子因兩年前將自家寵物狗留在封閉汽車內導致狗狗中暑,9月6日出庭受審,被罰款1000多澳元,還須支付逾5000澳元費用。
據《幻影新聞》(Mirage News)報導,上周二墨爾本線上地方法院(Online Magistrates』 Court)對Ilker Ekici的案件於進行終審。Ekici被起訴的原因是,他將自己的哈巴狗Lucky留在汽車裡,而當天氣溫超過28°C。
Ekici先生被定罪,並受罰1,100澳元,另被責令支付5,511.68澳元。
2020年12月,墨爾本市地方法律和動物管理部門(Melbourne Local Laws and Animal Management)接到墨爾本西區警察電話,稱有一隻狗被鎖在北墨爾本一輛停放的車輛內,無人看管。這隻狗氣喘吁吁,幾乎上氣不接下氣。
氣象局當時在離該車最近的兩個氣象站錄得的溫度分別為34.5°C和32.3°C。一名獸醫對這隻狗進行診斷,獸醫當場確定其已處於中暑狀態,如果繼續留在車內,幾分鐘內就會死亡。
考慮到救援時間緊迫,在多次聯繫狗主人未果的情況下,管理員根據1986年《防止虐待動物法》第24U條規定,進入該車輛並將Lucky帶走。
Lucky隨後在Lort Smith動物醫院的重症監護室接受了12個小時的治療。當時其體溫高達41.8°C,牙齦發紺,血液明顯缺氧。
該動物醫院下午1點20分公布最初報告,2點45分在被告車輛上留下了一張電話卡。Lucky的主人下午4:30與墨爾本市地方法律和動物管理經理取得聯繫。
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維州總督察Michael Stagg說,密封汽車內的溫度會迅速升高,即使在天氣溫和的日子裡,也不可以把狗留在車內無人看管。
「即使是在23°C的日子裡,車內溫度也可能達到40°C以上,寵物可能在不到6分鐘內死於非命。」
「永遠不要把您的愛狗留在車內,即使車窗是關閉的,狗仍然可能因過熱死亡。它們在喘氣降溫時就面臨過熱的風險,同時也使車內的溫度繼續上升。」
「被留在車內或卡車後面的動物可能遭受極端的壓力、器官衰竭和癲癇發作。在許多情況下,即使動物在被發現時仍然活著,可能已經受傷且無法康復。」 Stagg提醒道。
當局鼓勵任何關注動物健康者致電9224 2222或在rspcavic.org聯繫維州RSPCA。所有與車內的動物受熱有關的問題都應直接與維州警方聯繫,電話是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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