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文件与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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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网)

巴拿马文件

上周日,全球大约 100 家媒体突然统一播发了一条重大新闻:有 2.6TB 属于巴拿马一家法律事务所 — 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Mossack Fonseca )的数据被泄露出来。这一事件,被称为 Panama Papers。

为什么一家来自中美洲国家法律事务所的数据,能够在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这家法律事务所曾为无数客户在巴拿马这个避税天堂隐藏离岸资产提供了帮助,共创立了超过 21.4 万家壳公司(Shell Corporation)。而这些壳公司与全世界超过 200 个国家和地区有所关联,涉及了 143 位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家和他们的家庭,当中包括有 12 位各国现任领导人。其中包括:俄罗斯总统普京、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巴基斯坦首相沙里夫、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等等。

与中国有关的数家离岸公司

Mossack Fonseca的客户名单中,最吸引中国人眼球的有两个:一个是中国前总理李鹏的女儿李小琳,她留下的痕迹有她的护照复印件。《巴拿马文件》还特别用示意图,剖析了莫萨克为李小琳在美属维京群岛(U.S. Virgin Islands)设置离岸公司Cofic Investment LTD.的架构,其中Liu Zhiyuan 是李小琳的丈夫。另外一个备受关注的就是:习近平的姐夫–邓家贵。文件显示:邓曾在2009年买下两家岸外公司。从公司资料的表格来看,这两家公司没有实际运作的痕迹。《巴拿马文件》还披露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和刘云山家族成员的名字。前神州政协主席贾庆林的孙女–李紫丹也拥有一家离岸公司。据国际调查记者联盟消息称:李紫丹在青少年时期,名下就有一家离岸公司。

洗钱是一种严重犯罪

在巴拿马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离岸避税圣地设立一家公司并不违法,但是,Mossack Fonseca是帮助各国权贵、富人和黑帮成员如何利用避税天堂来隐藏自己的财富。这样的行为在各个国家都是明令禁止的。一旦被发现,轻则补交大笔的税费,重则身陷囹圄。

留学生存钱入狱

最近的另一个新闻:一名在UNSW读书、名叫冯毅(音译)的、来自北京的中国留学生,在澳洲多个银行四处存钱,且越存越多,存款金额高达4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2,000万人民币)。澳洲警察跟踪调查后,拘捕了他——因涉嫌非法洗钱!据了解,冯毅是从2014年7月持旅游签来澳大利亚留学的,不到两周后,他就开始带着装满现金的袋子,往澳洲联邦银行和西太平洋银行各个分行存款,存款账户近20个。一直到同年12月8日,不到5个月的时间,就在澳存款累计68次,存款数额达4,056,930澳元(约合人民币1,977万)。每笔存款从2万澳元到8万澳元不等,并且这些账户各自属于不同的公司,诸如“Auschain Investment trust(奥斯切安信托公司)”或“George Xie’s Investments Pty Ltd(谢乔治投资有限公司)”等意义不明的账户名字存入。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冯毅说:他在为“大哥”做事,这个他说的“大哥”就是所有赃款的提供者,他们通过微信沟通所有交易细节。他们之间会通过短信和电话确认见面地点,然后用现金以及存款指示,如存多少、存哪个账户,会一起交给冯毅。他存完钱后,会把银行存款小票通过微信截屏,发给“大哥”,确认交易。冯毅现在已经罪名成立,6月17日会进行刑罚判决。

请注意:在澳洲,如果你存1万现金到银行,银行是会直接报告给税局。如果你做生意收买方超过1万的现金,你也需要赶紧通知税局。不然,你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帮人洗钱的帮凶。

澳洲关于洗钱罪的规定

在澳洲刑法中,与洗钱有关的罪名有19种。其中,它们的刑期包括:

刑法条款 400.3 400.4 400.5 400.6 400.7 400.8
洗钱的数额(澳元) 1百万以上 十万以上 五万以上 一万以上 一千以上 任何数额
 

最高刑罚(年)

Ss1故意 25 20 15 10 5 1
Ss2 鲁莽 12 10 7 5 2 0.5
Ss3 疏忽 5 4 3 2 1 罚金

由上可知:洗钱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如果数额巨大、并且被证明是故意洗钱,最高可服25年刑期。

结语

如果您怀疑自己可能无意中参与到洗钱行为,请您及时找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Auslink Lawyers 的专业的、有着超过20年从业经验的刑法咨询律师,可以帮您解答您的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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