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住房贷款合同的陷阱

澳洲地产

(澳洲生活网讯)最近澳洲银行降息,朋友圈里铺天盖地的众口一致、信誓旦旦的提出“银行降息,房价要涨”的论调,令张女士心动不已。最近张女士看中了一套房产,但是自己是海外收入,现在各大银行都收紧了。据朋友的介绍,张女士找到一家金融公司提供贷款。这家金融公司的利息是比四大银行要高,但是可以提供足额的贷款。朋友劝她,现在很多人都在找金融公司贷款,如果张女士不把握住这个机会,那么别的海外收入的人就会把这个名额拿走。张女士留了个心眼,找了律师来看这家金融公司的贷款合同。果然,贷款合同里有隐藏的陷阱。这陷阱是什么呢?

房市的隐患

早几年在悉尼买房的人,如今都赚的盆满钵满,手上握有几套房子。房价上涨,很多人都会对自己现有的房产重新进行估价,进行再融资。这样,房价上涨的那部分就可以从银行贷出来,进行再投资。当然,从房产投资尝到了甜头的投资人,也会再坚定的买更多的房产,然后形成“房价上涨—再融资—再买更多的房子—房价再上涨”的回圈。负债投资,确实是投资的最高境界。早几年这样投资的炒房客确实都赚到了不少。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的投资是建立在房价会上涨的基础上,如果房价跌了呢?

假如房价下跌

2013年的时候,王先生在黄金海岸买了一套价值60万澳币的房子,从金融机构贷出了48万澳币。可这件住宅到2015年年底就只值40万澳币了。由于无法拿出更多现金来弥补抵押品的价值不足,不仅房子被金融机构无情收走,还欠下金融机构十多万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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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贷款合同里面隐藏的陷阱。很多不明真相的朋友以为,就算房价下跌,我工作收入稳定,只要按时还月供,房子就还是我的。其实根据贷款合同里的这个陷阱,事情并不是这样的。这条陷阱的大意是,如果由于购房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的减少,购房者应在14天之内向金融机构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金融机构有权要求购房者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减少部分的本息。如果购房者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那么金融机构有权提前要求购房者全部清偿贷款本息。

比如之前的王先生。当初金融机构贷款给他48万澳币的时候是因为他有个60万澳币的房产做抵押;现在房价降到40万,金融机构要求王先生补齐抵押不足的差额8万澳币。可是王先生当时买房的时候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家里也没有能够抵押16万的资产,所以金融机构直接接收房产,把房产拍卖了。结果拍卖结束,房子只卖出35万澳币。现在王先生一共还欠金融机构13万澳币。

贷款合同条款里的陷阱

一般贷款合同都是三十年,没有人能保证三十年里房价会一直上涨。很多贷款人在签署贷款的时候并不知道合同的条款,一旦合同含有这些隐藏的陷阱,那么在房价下跌时就会重蹈王先生的覆辙。

现在很多大银行都不给海外收入贷款,或者只给海外收入的贷款很少的比例;很多购房者把心思放在了找小的金融机构上。

澳联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醒您,签署贷款合同的时候,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弄清楚贷款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利受到保护。

供稿:澳联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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