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停车场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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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工伤,很多人会理所当然的想到:在工作时受的伤是工伤。那么,在公司停车场上受伤算工伤吗?让我们来看看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审判庭今年3月的新判决。

案件经过

S女士是澳洲人道服务部门的员工。2016年,S女士上班时,在公司停车场摔倒,伤到了头部。经过医生检查,她受到了轻度脑震荡,眩晕,颈部扭伤和腰背疼痛。S女士申请了工伤赔偿。但是,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一月,两名Comcare的代理都因S女士的受伤是在停车场上发生的,而非工作时受到的,拒绝了S女士的工伤赔偿申请。S女士一怒之下,将Comcare告上审判庭。

什么是工伤

安全、康复以及赔偿法案(Safety, Rehabilitation and Compensation Act 1988  – SRC Act)的6(1)条规定:任何由于工作引起、或者是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都算工伤。这一条还举了很多算作工伤的例子,同时注明这些例子并非所有的工伤情况。

法庭判决

把SRC法案第6(1)条的所有例子都过了一遍,审判庭认为:在公司停车场上受伤不属于例子中的任何情况。接下来,审判庭认为,S女士的受伤并不是由工作引起的;因为S女士摔倒,并不是因为她当时在做某种特定的工作。现在的问题是,S女士的受伤是不是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

根据2013年澳洲最高法院的案例Comcare v PVYW [2013] HCA 41中法官的判决,“工作时”不仅仅包括员工在做实际工作的时候,还包括附带的要进行工作的时候。审判庭认为,判断到底受伤算不算是在工作时受到的,首先要回答“伤害是怎么受到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要看员工是在哪个地方,做什么样的事情时受到的伤害。之后要回答“雇主有没有鼓励员工到这个地方,或者是鼓励员工做这样的事情”这个问题。

审判法庭认为,停车场是人道服务部门租用的,并且人道服务部门允许S女士使用车位。如果人道服务部门不允许S女士使用车位,S女士是不会在停车场受伤的;也就是说,S女士在停车场是因为人道服务部门允许、并且鼓励她在停车场。审判法庭认为,S女士受到的伤害是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算作工伤。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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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B Legal Group伟博集团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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