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遗嘱上的子女可以分到财产吗?

——澳洲遗产法对继承权的规定

 

一年一度的感恩节,家人们都齐聚一堂,共享天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的人家总有儿女不孝,与父母不和,不履行赡养义务。于是,父母一怒之下,剥夺子女继承权,将子女从遗嘱中剔除。澳洲法律对剥夺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呢?让我们来看看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2018年11月新判的案件。

案情

S女士于2016年11月83岁时去世。她在2010年立的遗嘱里,将小儿子的继承权完全剥夺,将遗产全部留给大儿子。小儿子不服,在新州最高法院起诉遗嘱不公,求偿四十五万澳币。

“做出这个决定十分沉重,我也反省了很久。”,S女士在遗嘱中这样写道:“我的小儿子小时候和我很亲。但是,自从他结婚之后,他基本上没有联系过父母和兄长。这让我十分心痛。”在过去10年里,我的丈夫身体状况很差,我的身体最近也不行了。但小儿子从来没有来照顾或者安慰我们,也没有让我们见孙子、孙女。我们对他十分失望。”

小儿子反驳了遗嘱中的陈述。小儿子给法庭提供了一封2002年写给母亲的信,其中写到:“你总是认为是我的妻子导致我疏离你们;但是,事实上是我对你的说教感到厌倦。我认为,每个家庭过自己的生活就好,请尊重我的决定。”

小儿子表示,自己和妻子现在住在价值95万澳币的别墅里,但是,房产上还有40万澳币的贷款要还。这些钱是因为之前拿来翻新房产和买新车花掉了。这些贷款还有的是因为他们“经常性的出国旅游”造成的。并且小儿子说,自己并没有额外存退休金,所以需要一些资金来“以防万一”。

法官判决

新州最高法院Lindsay法官认为,虽然S女士的遗嘱里写明了不想让小儿子得到任何钱,但是,还有些地方需要考虑。法官提到:“尽管S女士对自己和小儿子的关系给了负面评价,在她解释原因的时候,与其说是批评小儿子,不如说是表达自己和小儿子关系转淡的哀伤”。“S女士在解释自己不理解小儿子为什么不理她、为什么不和自己共享家庭时光、为什么不带孙子、孙女来看自己,以及为什么不在自己病痛的时候来照顾、安慰时,并不仅仅只是指责小儿子,更表现自己对小儿子的爱”。

在看过了所有的材料之后,法官认为:S女士并不是想完全的剥夺小儿子的继承权。最后,法官判决:从总价值一百一十万澳币的遗产中,分七万五千澳币给小儿子,以符合小儿子和母亲“有限的亲情”的状况。

结论

在澳洲,法庭对遗嘱中完全剥夺继承权的承认,是基于“每个人都应该抚养家人”的原则。如果立嘱人想把其中一个家人剔除出遗嘱,他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根据经验,大概10%的遗嘱会被法院因为公平的原因,更改继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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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雅男律师,伟博律师事务所,WB Legal Group伟博集团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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