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过期了能否境内递交配偶申请

笔者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够多多重视自己的案件,尽量寻找专业人士从旁协助,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

不少人都认为只要能够在澳洲找到一个有永居或者是公民的配偶,便可高枕无忧,先拿个过桥签证,然后就可安安心心在澳洲等待自己的签证获批。很多人和笔者说他们的朋友看上去就是这样轻松地拿到了永居,但殊不知这其中还需克服种种难题。不少逾期居留人士在变成黑民之前所持有的签证往往都带有8503条款,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在澳洲境内递交任何签证。所以想要能够在澳洲递交配偶申请,必须首先要申请去除8503条款,但申请人必须提供迫不得已的理由。如果这一步能够成功,那么当申请人递交申请后,移民官会在审理到该案件时,让申请人提供一个迫不得已,无法受他控制的理由,使申请人不得不在澳洲境内递交配偶申请。这又是一个对广大申请人来说较为棘手的问题。到底什么才是迫不得已,自身无法控制的理由呢?这是许多客户都会问笔者的一个问题。就移民法中的条款来看,并没有详细说哪些情况可以,哪些情况不行。这给了申请人较多空间提出自己的情况,但同时也给了移民官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力。虽然移民法中并未详细描述这一条款,但移民部也给了几个例子供大家参考。虽然这些例子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条款,但却限制了一些人的思路。有些不专业的代理不仅将客户的情况非常死板地往这些例子里套,甚至不惜提供假材料来人为制造这些情况。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最后都是得不偿失。根据移民部最新的情况,一旦申请人被发现在签证申请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者材料,那他3年之内都无法再申请任何澳洲的签证。所以遇到此情况的申请人必须要找到专业且有经验的代理,这样可以凭借代理本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根据客户自身情况寻找迫不得已的理由。笔者今年就处理过几个这样的案件,虽然过程比较艰难,花了很多时间去了解客户各方面的背景,但最后都找到了具有说服力,且和移民部案例不一样的理由,并说服了移民官同意客户在境内递交配偶申请。

map of Australia

由此可见,逾期居留人士想在境内递交配偶申请并没有大家所想象的或者看到的那样容易。如果不能找到一位对移民法条款理解较深,经验较为丰富的代理,那很有可能无法说服移民官让申请人在境内递交申请。而一旦申请人离境,那今后所面临的未知和不可预测的风险就更大了。笔者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够多多重视自己的案件,尽量寻找专业人士从旁协助,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澳洲移民及法律咨询

澳洲移民代理注册号码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尔本办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咨询电话:+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机:+61 0 444 522 514

Email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展开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