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元旦起不得发布、报道、评论民调资料

中选会表示,1月11日投票日当天0时起,民众也不得通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新台币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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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简称中选会)日前表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至11日下午4时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候选人或选举有关的民调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500万元。

据中央社报道,中选会新闻稿周一(30日)表示,1月11日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举投票日当天0时起,民众也不得通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新台币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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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表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52条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均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

中选会同时呼吁,政党、候选人、民调机构、所有媒体及民众,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即中华民国第15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将于2020年1月11日举行。该届选举为中华民国第7次正、副总统公民直选,采用普通、直接、平等、无记名、单记、相对多数投票制度。当选人将于2020年5月20日宣誓就职。

 

责任编辑:张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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