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引起的经济影响下, 哪些法案变化对您有影响?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紧急通过了一项法案,对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紧急修改以使得这些法律在现在这个非常时期仍然可行。其中,最为引起大家注意的就是政府赋予了立法部门非常大的权力来对商业租赁及住宅租赁的相关法条进行修改以保障租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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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在澳洲的爆发引起的经济影响,莫里森政府在3月29日宣布临时修改外国投资审查框架,旨在严控外国投资,保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
什么属于外国投资呢?首先,外国指的是持有海外身份的投资者和投资公司。投资指的是在澳洲购买房产(住宅或商用)、生意、股份、农业用地等经济活动。

拿生意投资来说,对于中国大陆的投资者,以往一般情况下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才需要事先申请FIRB许可:
1.在价值超过2.75亿澳元的任何企业中收购20%或20%以上的股份;或
2.所有政府投资者需要获得批准才能在澳大利亚购买现有企业的生意、股份,或自行建立开始一个新的生意,而不论投资的价值(不设最低门槛金额,即$0以上)。

3月29日宣布的修改,主要是针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的生意投资。自宣发之日起,所有拟进入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不论投资的价值和性质如何(不设最低门槛金额,既将批准门槛金额降为$0),均需通过FIRB批准。同时,申请审批期从30天延长为6个月。如此,澳大利亚政府可确保在疫情期间对所有外国投资进行适当监督。但是,对于紧急的投资申请,政府会优先处理,以保护和支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和就业。

图片来源:Pixabay

此更新对于海外买房购买申请没有太大影响,所说的调整批准门槛金额(Threshold)为$0,并不是说调低申请费(Application Fee)为$0。所以不仅没有取消海外买家购房申请费,同时生意投资者在申请许可的时候也需继续按照现有的收费标准来缴纳申请费。

需要重申的是,此项措施是临时的,具体什么时候会解除,我们还在等待财政部和FIRB的最新消息。

同时,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紧急通过了一项法案,对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紧急修改以使得这些法律在现在这个非常时期仍然可行。其中,最为引起大家注意的就是政府赋予了立法部门非常大的权力来对商业租赁及住宅租赁的相关法条进行修改以保障租客的利益。

此修改法案允许立法部门对以下几点做出修改:

•房东不可驱逐租客;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可与租客终止合约;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可行使其在租约中原有的一些权力;
•豁免租客在租约中原有的一些责任。

请注意,这些法律的修改规定了有效期暂时为6个月,按疫情状况进展可能缩至更短,旨在为那些因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丧失收入或收入减少的租客提供相应的保障,无论是住房租客还是商业租客都不会在这个非常时期因为欠租而被终止租约甚或被赶。不过,新的法案也只是赋予了立法部门权力就以上相关法律条款做出修改,至于具体的法规法条及实际操作方面的指引尚在商讨阶段。 (盛晶律师行将继续为您做出跟进,请保持关注我们)

律师建议:

作为租客,虽然因为现在这个非常时期你的租金可能可以暂时获得减免而无需进行任何赔偿,但是对于具体租约中其它的权利及义务,你未必非常清楚,在这个时候我们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您详细解释你的租约条款以协助您能清楚理解您在租约中的权利以及义务。
对于各类法律类新更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盛晶律师行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会为你提供最专业及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文章的内容纯属参考,不属于法律建议
供稿:盛晶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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