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引起的經濟影響下, 哪些法案變化對您有影響?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緊急通過了一項法案,對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緊急修改以使得這些法律在現在這個非常時期仍然可行。其中,最為引起大家注意的就是政府賦予了立法部門非常大的權力來對商業租賃及住宅租賃的相關法條進行修改以保障租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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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型冠狀病毒在澳洲的爆發引起的經濟影響,莫里森政府在3月29日宣布臨時修改外國投資審查框架,旨在嚴控外國投資,保護澳大利亞的國家利益。
什麼屬於外國投資呢?首先,外國指的是持有海外身份的投資者和投資公司。投資指的是在澳洲購買房產(住宅或商用)、生意、股份、農業用地等經濟活動。

拿生意投資來說,對於中國大陸的投資者,以往一般情況下只有以下兩種情況,才需要事先申請FIRB許可:
1.在價值超過2.75億澳元的任何企業中收購20%或20%以上的股份;或
2.所有政府投資者需要獲得批准才能在澳大利亞購買現有企業的生意、股份,或自行建立開始一個新的生意,而不論投資的價值(不設最低門檻金額,即$0以上)。

3月29日宣布的修改,主要是針對外國投資者在澳洲的生意投資。自宣發之日起,所有擬進入澳大利亞的外國投資,不論投資的價值和性質如何(不設最低門檻金額,既將批准門檻金額降為$0),均需通過FIRB批准。同時,申請審批期從30天延長為6個月。如此,澳大利亞政府可確保在疫情期間對所有外國投資進行適當監督。但是,對於緊急的投資申請,政府會優先處理,以保護和支持澳大利亞的商業和就業。

圖片來源:Pixabay

此更新對於海外買房購買申請沒有太大影響,所說的調整批准門檻金額(Threshold)為$0,並不是說調低申請費(Application Fee)為$0。所以不僅沒有取消海外買家購房申請費,同時生意投資者在申請許可的時候也需繼續按照現有的收費標準來繳納申請費。

需要重申的是,此項措施是臨時的,具體什麼時候會解除,我們還在等待財政部和FIRB的最新消息。

同時,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緊急通過了一項法案,對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緊急修改以使得這些法律在現在這個非常時期仍然可行。其中,最為引起大家注意的就是政府賦予了立法部門非常大的權力來對商業租賃及住宅租賃的相關法條進行修改以保障租客的利益。

此修改法案允許立法部門對以下幾點做出修改:

•房東不可驅逐租客;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房東不可與租客終止合約;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房東不可行使其在租約中原有的一些權力;
•豁免租客在租約中原有的一些責任。

請注意,這些法律的修改規定了有效期暫時為6個月,按疫情狀況進展可能縮至更短,旨在為那些因受到新冠疫情影響而喪失收入或收入減少的租客提供相應的保障,無論是住房租客還是商業租客都不會在這個非常時期因為欠租而被終止租約甚或被趕。不過,新的法案也只是賦予了立法部門權力就以上相關法律條款做出修改,至於具體的法規法條及實際操作方面的指引尚在商討階段。 (盛晶律師行將繼續為您做出跟進,請保持關注我們)

律師建議:

作為租客,雖然因為現在這個非常時期你的租金可能可以暫時獲得減免而無需進行任何賠償,但是對於具體租約中其它的權利及義務,你未必非常清楚,在這個時候我們建議你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為您詳細解釋你的租約條款以協助您能清楚理解您在租約中的權利以及義務。
對於各類法律類新更改,如果您有任何疑問的話,歡迎隨時諮詢我們盛晶律師行的專業律師團隊,我們會為你提供最專業及高效的法律服務。

此文章的內容純屬參考,不屬於法律建議
供稿:盛晶律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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