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拟推新法房主未披露底价不得拍卖

维州政府计划禁止房主在未披露底价(reserve price)的情况下举行拍卖,这一举措被批将引向“合法化低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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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政府计划禁止房主在未披露底价(reserve price)的情况下举行拍卖,这一举措被批将引向“合法化低报”之路。

一位在墨尔本有15年拍卖理论研究经验,并以底价为论文主题的学者警告称,此新政最终将使卖家损失金钱,同时对遏制低报毫无帮助。

消费者事务厅长斯泰科斯(Nick Staikos)宣布,计划在明年实施新法,若房屋卖主未在7天前公布底价,将被禁止通过拍卖或限定日期出售的方式出售房产。

但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的高级讲师 Peyman Khezr博士表示,这并不能阻止房屋以高于底价成交。

“买家仍然可能觉得被‘低报’,只是现在它将成为由新规产生的一种合法低报形式。”Khezr博士说。

据澳洲地产网(realestate.com.au)报导,Khezr指出,该计划非常模糊,存在风险,一些卖家可能会人为设定一个非常低的底价,然后使用“卖方出价”(vendor bid)来抬高价格,实际上绕开了新法规。

那些试图遵守新规的卖家,则可能把底价设得过高,导致拍卖流拍,最终以低于可能原本能获得的价格售出。

而另一些出于诚信将底价设得偏低的卖家,则可能被迫以低于在私下出售(private treaty)环境中原本能获得的价格出售。

“这样一来,唯一公开透明的销售方式也将终结。”Khezr说,“这显然是一次市场干扰,而且全球没有任何市场在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目前不知道有任何科学研究表明披露底价能减少低报现象。”“他们正在为一个无关的问题提出所谓解决方案。”

在对底价课题进行4年研究后,这位学者表示,底价只是为销售设定一个最低门槛,而成交价理应高于该门槛,这意味着买家若期待房屋按底价成交,仍然会觉得被‘低报’。

“但卖家必须有拒绝的自由,因为房地产市场本身就具有波动性。”Khezr说。

编辑:宋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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