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作簽證403(國際關係類)類別

移民 • 法律

(澳洲生活網訊)澳洲自2012年開啟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403類別),主要適用於以下申請人:

  1. 由雙邊政府達成協議,代表某一政府到澳洲工作,簽證有效期最長為2年。
  2. 代表外國政府(並不享有澳洲外交與貿易部認定的官方身份)或者在澳洲學校教外語,簽證有效期最長為4年。
  3. 為持臨時外交簽證(995類別)的人員提供家政服務,簽證時期和僱主簽證時效相同。
  4. 特權與豁免權類。

該簽證既可以在澳洲境外申請,也可以在境內申請,這要看申請時申請人所在地。除第三條外,滿足該簽證要求的人都可以攜帶伴侶、孩子等親屬一同前往澳洲。

如果你在澳洲境外申請,那麼在簽證批下來時你必須在澳洲境外。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的材料中,除身份證明、聘僱合同、資金證明、健康及無犯罪記錄之外,還要提供一份聲明,證明你的就業將對澳洲有益。這份聲明可以取自派你赴澳的政府部門或部門負責人。其中必須說明為何你會受到聘僱,還必須表明你不會損害澳洲居民的就業機會,並且有利於下面幾個方面中的至少一個:

  • 1. 擴張當地企業和出口活動
  • 2. 產生就業機會
  • 3. 促進和維護良好的國際貿易關係
  • 4. 引進和轉讓新的技術技能
  • 5. 改善澳洲人就業和培訓機會
  • 6. 本地家政市場
 簽證基本費用為$360。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