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消費稅(GST)與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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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網訊)大家好,最近正值2014-2015年第三季度的BAS上報時間,我有很多經營飯店咖啡店生意的客戶,都向我抱怨為什麼他們要向稅局繳那麼多GST。很多朋友對食品GST相關的問題都存在詫異,那麼今天就和大家普及一下GST與食品之間奇妙複雜的關係。

大家都知道,GST又名消費稅,是我們在消費一件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需要像稅局繳納的稅款,稅率為10%。如果您從事餐飲相關的生意,您出售的食品價格應該包含GST,同時,您也可以申請把用於生意中的包含消費稅的開銷作為GST減免。但是是所有的食品都含有GST嗎?

澳洲稅局規定,大部分基本食物是免GST的。所謂基本食物可以簡單理解為未經人工處理過的可為我們消費的食品,比如牛奶、雞蛋、水果、蔬菜、肉、含汁量90%以上果汁、飲用水等等。但一旦這些基本食品被煎炒烹炸或其他人工處理之後,就要繳納10%的消費稅,比如說我把雞蛋煮成了茶葉蛋,這個茶葉蛋在買賣的過程中,是包含GST的,同樣的例子還包括巧克力、冰淇淋、蛋糕等。

當然前面強調了,我們這裡討論的食品都是可為我們享用的,像寵物食物是不供人食用,則需要交納消費稅;還有一些項目因為還不能被食用而不被看做是食品的,像水果蔬菜的秧苗和種子,這些也要交納消費稅。

最後一點,也是和我們做餐飲生意的朋友們息息相關,就是食品出售和消費的地點是影響GST的。簡單來講,所有在餐飲行業中出售的或在銷售地食用的飲料食品均應交納消費稅,不論其是否屬於免GST項目。比如我在美食廣場經營一家果汁店,果汁都是100%含量,儘管食品本身屬於基本食品,為免GST 項目,由於這些飲品將在美食廣場(即銷售地)被飲用,您要向您的客戶收取GST,也就是果汁的價格中已經包含了10%的消費稅。

那麼今天就介紹到這裡,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確或者想了解更多食品和GST相關信息,歡迎您隨時來電諮詢我。

供稿: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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