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心聲】澳洲綠卡,路有多久?

移民 • 法律

(澳洲生活網訊)年紀青澀的留學生,拿永居,至少要讀個2年書吧。富有情懷的商業移民,無論163還是188,拿永居至少也得在澳洲等個2年吧。投了500萬澳幣的投資移民,更需要等待4年之後才能申請轉永居拿綠卡。

能拿到綠卡的,等多久不都值得么?

我手裡拿到一個案件的資料,看了很長時間,整理了千頭萬緒,才釐清一個前因後果–

龐女士(音),作為早期商業移民,先是拿到了163商業移民簽證(188前身),約於2007年從中國來到澳洲,開始她的商業移民之旅。而至今2015,龐女士一家仍然徘徊在澳洲綠卡的門外。

海外代購

龐女士來到澳洲之後,做的是貿易生意。她看中了澳洲的羊毛羊皮產品,即羊毛衫、羊毛被、羊皮、UGG羊毛靴等。其實現在的代購,也都在倒騰這些產品。

從2007年起,龐女士的生意大概就是把澳洲的羊毛羊皮產品,或一些回國禮品,批量發回國。那時,可還是沒有代購這個概念的。而她,作為早期的准移民,已經佔了先機,開始經營這些批發代購了。

綠卡的要求

約於2008年初,龐女士開始正式經營她的移民生意。那麼在經營生意2年之後,滿足了163轉永居的經營時間要求,龐女士於2010年8月向移民局提出轉永居,遞交了892永居簽證的申請。

申請永居,就要符合永居的規定。對於每個簽證類別,移民局都有洋洋洒洒的相關條例規定。你懂的。

163轉成892永居也不例外。所有的892申請人都必須滿足一項凈資產要求,即「從遞交申請前的12個月起,一直到簽證批准之時,申請人與配偶或雙方共同在澳洲持有凈資產不低於25萬澳幣。」

算一筆帳

龐女士申報了超過28萬澳幣的凈資產。按照申報,龐女士是滿足移民資產要求的。如果毫無意外,龐女士一家應該早在2011年就拿到了永居,如今甚至連入籍都滿足了。

可是,移民局對龐女士的申報材料可能不大滿意。因此,對龐女士的申請審理從2010年一直延續到2014年。這期間,包括對細枝末葉的佐證。2014年初,移民官意外發現:龐女士用來計入個人資產的一套房子,實際上是在她兒子的名下。那麼,除去這套房產,她在澳洲的總資產才只有4萬多澳幣

於是,移民官在2014年6月給龐女士一家下了一個拒簽。龐女士、她的丈夫以及他們的幾位子女,在澳洲從2007到2014度過了七年之後,面臨著要和澳洲說道別。

一錘定音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必將上下而求索。畢竟在澳洲這麼多年,怎可輕言放棄。龐女士隨即向移民上訴庭(MRT)提出上訴。

關於龐女士兒子名下的物業,龐女士認為房子是由她和丈夫出資購買的。錢是她的,兒子是她的,兒子的房子,應該也是她的。

來到一個文化迥異的國家,有些事是不能想當然的。法庭認為,房子的所有法律文件寫的是她兒子的名字。因此,該物業產權只歸屬於龐女士的兒子,而非龐女士或其丈夫,因此不能算入龐女士的資產中。

2015年1月,法庭最終認定了移民局對龐女士凈資產的核算,即龐女士的凈資產只有4萬多澳幣,並不滿足轉永居拿綠卡的要求。因此,龐女士的轉永居申請被拒絕,不可逆轉。

餘音迴響

8年的時間,經營8年的公司,等候8年的歸途。這是何等的毅力!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為龐女士一家用力鼓掌吶喊助威。

如今說起457自雇,許多人諮詢我,都打算來澳洲開個新公司移民去。新公司尚且可以自雇,一家堅持8年的公司應該更有經營的價值,也就應該可以自雇。

都說愛迪生髮明了燈泡,很勵志。但並非愛迪生堅持失敗,而是愛迪生不斷放棄失敗的材料,不斷試用新的材料。

成功的案例,其實並沒有什麼可借鑒的。只是因為道路走對了。失敗,也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還要堅持失敗的道路。

作者:盧克

供稿:啟達律師行

T:02-97154733

E: [email protected]

Level 1, 4 Railway Parade, Burwood NSW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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