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457工作簽證及勞務協議介紹

工作簽證

(澳洲生活網)

澳大利亞移民部負責制定、引進外籍勞務計劃,審核外籍勞工,並簽發工作簽證。移民部規定,如果澳大利亞公司或海外公司在澳國內勞工市場無法招聘到所需勞動力,或者無法通過自己的培訓計劃獲得所需勞動力,而不得不從海外僱用勞工到澳大利亞工作時,該公司可以為外籍勞工提供擔保,並為外籍勞工申請457臨時工作簽證。

凡需在澳工作3個月–4年的外籍勞工,可以申請臨時工作簽證,即457簽證。辦理此類簽證,必須履行三項手續:

— 擔保公司擔保資格申請;

— 擔保公司職位提名;

— 被提名人/簽證申請人辦理簽證。

一、澳大利亞公司或海外公司擔保

外籍勞工到澳大利亞工作,必須有擔保公司的擔保。澳大利亞擔保公司在擔保前必須獲得擔保資格,能夠招聘外籍勞工的公司必須是經過澳大利亞移民部批准的擔保公司。

商務擔保資格有兩種類型:

  • 前資格商務擔保(PQBS):從海外僱用勞工在澳大利亞工作兩年,僱用人數不限。擁有這種擔保資格的一般多為大型企業,擔保資格有效期為兩年,以後可以每年進行延期。
  • 標準商務擔保(SBS):從海外僱用一定數量人員,在澳工作一年。這種擔保資格有效期為一年。如要再僱工,則需再次申請資格認證。

未在澳大利亞設立公司或辦事機構的海外公司,不能申請以上兩種擔保資格。但海外公司可以僱用外籍勞工到澳大利亞工作,其工作範圍是:在澳大利亞建立分支機構、合資企業、分銷機構和附屬機構;在澳大利亞完成某項合同或某些商務活動。

海外用人公司要填寫擔保資格的1067表格和提名用的1068表格,並履行澳移民部對擔保人的一切要求。海外擔保人資格與標準商務擔保(SBS)資格相同,有效期為一年。如要再僱工,則需再次申請資格認證。

用人公司在向澳移民部申請擔保資格時,須填寫移民部印製的擔保資格審查表—1067表格,同時向移民部提供:

·公司處於良好經營狀況的證明文件(如最近財務報告);

·公司僱用外籍勞工可能為澳大利亞帶來益處的說明文件;

·公司培訓澳大利亞國人或引進新技能承諾的證明文件。

移民部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對其進行審查和評估,審查內容包括:

– 申請人是經營狀況良好的合法企業,而不是所謂的「紙上公司」或「架子公司」;

– 申請人是外籍勞工的直接僱主,而不是職業介紹中介公司,因為用人公司將承擔為外籍勞工提供養老金、納稅、勞工監護等擔保義務。大型公司如具有擔保資格,其子公司可以做直接僱主;

– 申請人確實能夠勝任對外籍勞工的擔保義務,且沒有違反移民法的前科;

– 申請人僱用外籍勞工確實能為澳大利亞經濟帶來好處,增強貿易關係,並能確保澳大利亞本國人口的就業,擴大澳商品和服務業的發展,改善澳大利亞與國際市場的關係,增強產業競爭力;

– 申請人曾經或承諾對澳大利亞本國人進行技術培訓,以促進新技術和技能的普及和提高。

移民部規定申請人對外籍勞工及其贍養人擔保的義務有:

– 薪酬、納稅和養老金;

– 執行澳大利亞工業關係法,保證薪金和工作條件;

– 妥善安排直接或間接醫療保險;

– 確保被擔保外籍勞工有合法的工作執照;

– 如被擔保人停止為申請人工作,必須馬上通報移民部;

– 為被擔保人及其贍養人提供回國費用;

– 遵守移民規定;

– 配合移民部監管被擔保人;

– 配合一切有關對僱用外籍勞工的審計工作;

– 及時向移民部彙報任何影響公司業務和公司擔保的事件。

為監督用人公司切實落實擔保義務,移民部要求用人公司定期向移民部提供外籍勞工的就業記錄。移民部官員還會隨時進行實地考察。如果用人公司沒有按時提供有關外籍勞工的就業記錄,沒有履行應承擔的各項擔保義務,或者提供了錯誤信息,移民部將取消用人公司的擔保資格和外籍勞工及其贍養人的簽證。

二、擔保公司職位提名

在獲得商務擔保資格後,用人公司向澳移民部提交外籍勞工名單、為外籍勞工提供的工資標準和就業條件、僱工合同等文件。填寫有關提名所需的1068表格,詳細填寫外籍勞工及其贍養人情況。

移民部據此進行全面審核,審核項目包括:

– 僱主是否具有商務擔保資格,或是海外公司;

– 外籍勞工的技能是否符合移民部最低技能標準;

– 外籍勞工的工資是否達到最低工資標準。

為了確保外籍勞工是技術人員,移民部規定了最低技能標準,即,只有澳大利亞職業標準分類榜(Australian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 ASCO)中所列的職業才是外籍勞工可以申請的職業。ASCO職業榜是移民部根據就業和勞資關係部發布的勞工市場預測而設立的,並根據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隨時對ASCO職業榜作出調整,增加或減少職業種類。

ASCO榜將職業分為四類:1、經理和行政管理人員;2、專業人員、3、相關專業人員、4、技工。用人公司在填寫1068表格時,要填寫外籍勞工來澳所做的職業,如所填職業未被列入ASCO榜中,移民部將不予批准。

在薪酬標準方面,移民部規定,外籍勞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002年11月1日移民部公布的最低年薪標準是35828澳元,這一數字與澳大利亞職工年均工資數相等。這一工資標準不包括:食宿、娛樂、紅利、回扣、旅遊假日、醫療保險、交通費、差旅費、養老金,及其他非工資福利。

對於偏遠人稀地區的用人公司,移民部將適當放寬對最低技能和最低工資的要求。

三、被提名人申請簽證

申請人及其贍養人(配偶、18歲以下未婚子女)申請簽證時需填寫1066表格,提交職業技能證明和工資標準。移民部對申請人進行審核的內容有:

– 僱主是否具有商務擔保資格,或海外公司;

– 所申請的工作是否經過移民部批准,並持有移民部的確認函;

– 申請人是否享有應有的工資標準和技能,及其它素質;

– 體檢合格;

– 符合其它有關法律規定。

移民部對申請人要進行技能評估,確定申請人是否具有所需技能和經驗。如果申請的工作是需註冊或執照的職業,申請人須提供相關註冊或執照證明。此外,移民部還要對第二申請人、即被贍養人進行審核。

移民部對外籍勞工更換僱主或更換工作有嚴格的規定:凡持有臨時457工作簽證的人抵達澳大利亞後,不能失業,也不可以更換僱主,不許做與所申請工種不同的工作,不許在為僱主工作的同時,為其他人打工或自營職業。

如要更換僱主,簽證持有人必須更新簽證,新僱主必須具有擔保資格,新工種必須是經移民部批准的工種。如果只是在原僱主公司內更換工作,那麼新工種也必須是經移民部批准的工種。移民部如發現外籍勞工失業、或未經移民部批准擅自更換工作,將取消其簽證,並對僱主實行懲罰。

澳大利亞移民部特別提醒外籍勞工關注自己的養老金問題。按照澳大利亞的規定,僱主一般要為僱員向養老基金(Superannuation Fund)或退休儲蓄(Retirement Savings Account, RSA)支付養老金,金額是工資的9%,至少應付到僱員最早退休年齡(55歲)。僱員月薪低於450澳元、或70歲以上、或18歲以下每周工作少於30小時的除外。

在澳工作期間,外籍勞工要清楚了解僱主是否以僱員的名義交納養老金,並記錄本人養老金金額。離開澳大利亞前,應與養老基金取得聯繫,確認是否擁有養老金。

四、勞動協議

如果遇到特別技術要求或勞動力急缺等特殊情況,而一般商務擔保又不能完全承擔時,澳大利亞政府(由移民部、就業和勞資關係部全權代表)、僱主(包括行業協會和僱主協會)和其它利益方(如工會或專業協會)可以就僱用外籍勞工事宜共同簽署「勞動協議」(Labour Agreements)。簽署勞動協議的談判主要針對某些特殊的情況。勞動協議有效期一般為3年。

勞動協議首先要確保澳大利亞國內人口的就業機會和培訓機會。提出僱用外籍勞工、並準備參加勞動協議談判的僱主或行業協會,必須向澳大利亞移民部提交有關報告,其中包括:

– 用人公司的背景材料;

– 所雇行業的背景材料;

– 所雇外籍勞工專業技術材料;

– 在澳國內市場招聘僱員所做的努力;

– 僱主以往培訓記錄;

– 需要簽定勞動協議的特別原因。

勞動協議簽署後,便可進行僱主提名和提名人申請簽證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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