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剛律師】在澳洲買房子要注意什麼(2)

澳洲地產

(續上期)如房屋價格已談好,那可以準備簽字交換合同了。在交換合同之前,你要確保你有足夠的錢或貸款, 一般來說,在42天之後成交房子。交換合同,是交換兩本簽過字的合同,一本是由賣方簽字並有人見證簽字,見證人再簽字; 另一本是由買方簽字,並有人見證簽字,見證人並簽字。並不要求買賣雙方都在同一本合同上簽字。合同交換後,買方拿到的是賣方簽過字的合同,賣方拿到的是買方簽過字的合同。合同可以是律師之間來交換,也可以由賣方中介來交換。如果由賣方中介交換合同,作為律師,最主要的考慮是客戶是否在最後版本的合同上簽字; 一般來說,由律師之間交換合同。買賣雙方到各自的律師那裡簽字後,買方律師把簽過字的合同郵給賣方律師,賣方律師檢查兩本合同是否完全一樣後,如沒有問題,再把賣方簽過字的合同郵給買方律師。到此交換合同完成。如有特殊情況,可採用其他交換方式以便加快交換, 確保買賣成交。


冷靜期
交換合同後,一般來說有五個工作日的冷靜期。如在這周五簽的合同,那麼到下周五的下午5點冷靜期結束。在交換合同時,經雙方同意,可以先交0.25%的定金。如買方決定買,那麼在冷靜期結束前,那9.75%的錢以支票形式一定要交到賣方中介那裡。如買方決定買,但在冷靜期結束時沒有把那不足10%的錢給賣方,那麼賣方可以有權終止合同,並追溯那不足10%的差額,並追溯買方違約的責任; 如買方在賣方沒有中止之前交了那個差額,賣方的終止權利就沒有了。如買方決定反悔,必須在在冷靜期結束之前書面通知賣方,但那0.25%的定金就退不回來了; 如交換合同時,已交了10%的定金,那賣方也只能扣下0.25%的錢,要退回9.75%的定金。如果賣方不希望有冷靜期,並買方同意,那麼買方律師需要出具一個66W的一個證書,證明買方已清楚意識到這樣做的後果,也就是一旦交換合同,買方不能反悔。 (待續)

供稿:王剛律師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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