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賣超過75萬房子需要證明自己不是外國居民!

澳洲地產

「戶主在變賣價值超過$750,000的房產時需要向ATO提交一系列的材料,用來證明自己不是一名外國稅務居民。」

在六月份的時候澳洲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新財年財政預算與政策的改革方案,其中這條關於外國稅務居民資本所得稅改革的條款是與我們很多人息息相關的。根據ATO官方給出的數據,在新的財政年中,60%的財產交易都會涉及到這一新政,而房產交易方面則會更高。

那麼這條新規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ATO在今年5月宣布,從2017年7月1日起,出售價值超過$750,000的房產時必須向ATO提交一份所謂的「澄清文件」,這份文件的作用是用來證明售房者本人是一名澳洲的稅務居民。而如果您本人無法提供這份證明給ATO的話,那麼本次房產出售時售價的12.5%將會被ATO提前扣下!而如果您此次出售的房產價值是大於$2,000,000的,那麼您本次交易中10%的交易額會被扣下,作為您提前預繳的所得稅!而唯一能阻止ATO從我們納稅人手中「搶錢」的方法,就是向ATO提交一份「澄清文件」來自證身份。說到自證身份,最容易聯想到的就應該是國內奇葩的「證明你爸是你爸」和「證明你媽是你媽」公證書了吧……而這個新出台的政策最奇葩的一點就是,如果您作為賣房者不能向ATO提交「澄清文件」,那麼不論您到底是不是澳洲稅務居民,他們都會直接默認您是一名外國稅務居民,從而名正言順的扣走這部分「稅錢」!

我們都知道,在澳洲,本地稅務居民和外國稅務居民的稅率差別是很大的,ATO這次採取這麼強硬的手段也是為了防止很多外國居民在澳洲炒完房子以後錢也賺了,稅也沒交,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雖然道理大家都懂,但是這個政策出台了以後各路人馬還是怨聲載道。畢竟,不管是自己費時費力研究這個新出的政策,還是花錢請會計事務所幫忙處理,都會無形中給納稅人增添相當多的負擔。V姐也在最近公司的例會上提到的這個「沒人性」的條款,她認為這個條款的出台會給房屋買賣雙方都增加了額外的時間和金錢成本,讓房屋在交易環節中變得更為複雜。所以說,這實際上是一個阻礙房屋買賣的行為。雖然ATO的初衷是希望減少偷稅漏稅的行為(也就是讓自己多收錢),但是這個條款有些太過嚴格和繁瑣,讓人覺得沒有必要。
不過,大家也不必太過擔心這項新政的影響。在新財年開始的這幾個星期里,VL-Tax參與了幾筆關於房產買賣的案例。在對這些案例進行詳細總結之後,我們得出了以下幾個結論,可能會對您在日後購買或者出售房產有所幫助:

1,關於「澄清文件」的批複時間,在與ATO進行溝通後,我們得到了比較明確的回復:一般來說,ATO審批材料最長的期限是兩個星期。也就是說,如果材料沒有問題,那麼「澄清文件」會在兩個星期以內下發。但是,就目前我們做過的案例來看,ATO對這個文件的審批速度非常快,通常一到兩個工作日就能收到ATO的回復。
2,由於這項政策是從這個財政年才剛剛生效,所以很多房屋買賣雙方對這一新政並不是很了解。作為賣方,您可以提前準備好文件,在房屋進行交割的時候出示給買方和中介;作為買方,請提前敦促賣方準備好文件,因為現在很多房產中介明確表示在沒有該文件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交易。
3,一旦房屋的賣方無法提供上面所提到的「澄清文件」證明澳洲稅務居民身份,那麼買方有義務提前扣下12.5%(超過200萬的交易則為10%)的交易額,並將這筆錢交給稅務局。如果買方沒有按照新規執行,那麼有可能會被ATO罰款!!

作為一項新出台的政策,ATO一定會對它非常重視,所以如果不想勞神自己研究如何進行申請的話,您也可以選擇一家經驗豐富的會計事務所幫您排憂解難!作為澳洲華人會計的領軍人物,V姐在澳洲從事稅務會計工作已有十餘年之久,相信可以幫助您解決各種稅務上的問題!如果您在看完這篇文章有什麼不懂的地方,或是有任何稅務上的疑難問題需要諮詢,請不要猶豫立刻聯繫我們吧!

供稿:曉梅會計師事務所

圖片:網路
輕輕鬆鬆聯繫我們:
Eastwood Office:Suite 408/160 Rowe Street, Eastwood, NSW, 2122
電話:(02)9874 8996
City Office: Suite 203/309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電話:(02)9212 3255
郵箱:[email protected]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