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學生簽證被拒? 真實學習目的(GTE)沒處理好!

澳洲學生簽證

很多澳洲學生簽證的申請會遭到無厘頭的拒簽,箇中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什麼是GTE?

GTE也叫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申請學生簽證時需要證明自己真實學習目的的要求。簽證官在審查學生簽證申請時,除了看申請人申請的是否是澳洲註冊的CIRCOS課程以及其它個人和經濟情況外,重點考察的就是學生的GTE。新城顧問就曾接觸過一些來澳洲持打工度假簽證的簽證申請人在轉申請學生簽證時,因GTE原因遭拒簽;也有一些完成了本科或者研究生學位的學生,轉學其它課程時,由於GTE陳述不夠詳盡而導致學習理由不夠充分,轉學生簽證時遭拒絕。下面我們就帶大家來仔細看看,GTE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會導致簽證拒簽。

GTE的三大要求

根據移民法500.212條例,GTE的三大要求是:

  • 申請人來澳洲的意圖為短暫停留——即要滿足Temporary Entrant 的要求;
  • 申請人將會遵守簽證條例;
  • 其它相關事項。

儘管澳洲學生簽證持有人可以在學習結束後申請臨時簽證TR或永居簽證PR,澳洲移民局認為:學生簽證是為想要在澳洲進修學業的人而設置的,因此,如果在GTE中表明學習的首要目的是移民而非學習,就會成為學生簽證被拒的重要理由。這也是為什麼學生簽證規定申請人需要表明Temporary Entrant的意圖。

要求補充簽證材料的四種情況

通常,若簽證申請人出現了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簽證官有權要求其提供補充材料(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補材料。遞交申請後,簽證官有可能會發郵件Request Further Evidence or Information):

  • 移民局所搜集、記錄的移民欺詐或移民條例遵循情況的分析報告中顯示:需要對簽證申請人進行進一步審查(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中國簽證拒簽的高風險地區,如福建、東北等省份,移民局會將簽證申請人的過往簽證申請歷史情況按國家各地區匯總,製成統計報告,以便參考、審查。);
  • 申請人或其親戚的過往簽證申請(移民)史中,有可疑的地方;
  • 申請人希望申請學習與之前學歷背景或工作領域不相關的課程;
  • 申請人在申請中提供了前後不相符的信息。

注意:上述四種情形都只是提醒簽證官需要更嚴謹地審查簽證申請,這些本身並不能構成拒簽理由!

導致學生簽證被拒的理由:

根據移民法S499的指導原則,GTE所要考慮的主要是以下六個方面。下面我們就分別來看看:什麼樣的理由會導致學生簽證被拒?

1)申請人在原籍國的個人情況

(該項主要考察申請人不在原籍國學習的理由,以及申請人與該國的經濟、個人聯繫。)

拒簽理由:

  • 申請人在該國有大量類似於其在澳洲所申請的課程;
  • 申請人原籍國的收入遠低於澳洲生活開銷,或申請人原籍國有很高的失業率(儘管簽證官也會查看申請人提交的經濟證明,此項也會列為重點考慮);
  • 申請人原籍國的服兵役制度會嚴重影響其完成學業後回國的意願;
  • 其它可能影響申請人學成後不願回國而滯留澳洲的政治或地理因素。

2)申請人在澳洲的可能境況

(該項主要考察申請人留在澳洲的意圖,以及對澳洲生活的了解。)

拒簽理由:

  • 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年齡、文化背景、學歷及其它情況;申請人對澳洲所學課程、學校以及生活情況沒有掌握應有的了解;
  • 申請人續簽的目的是滯留澳洲。

3)所學課程對申請人未來發展的意義

(該項考察申請人所學課程與其教育背景和未來職業發展的相關性,同時會考察申請人可能的未來職業發展。)

  • 綜合考慮其它因素後,申請人所學課程與其教育背景以及未來職業發展沒有相關性(若在完成了本科或碩士的情況下,去讀職業技術課程來進修某一方面的專業技能,或轉換職業發展方向,在簽證官看來是可以的,但是注意:要提供相關的職業發展規劃,來表明學習動機。);
  • 申請人所申請課程對於提高就業前景方面意義不大(這一條告誡我們:準備GTE時,不可以僅僅將興趣或愛好作為申請課程的理由。)。

4)申請人的過往簽證(移民)歷史

(該項主要考察申請人的過往簽證移民史中,是否透露出申請人並非只想短暫停留澳洲。)

  • 申請人在澳洲有拒簽史,而現在試圖通過同居或配偶關係拿到簽證,以留在澳洲;
  • 申請人沒有遵循過往的簽證條例;
  • 申請人申請一系列短期廉價課程,以延長停留時間,比如申請一系列學期短、而假期較長的課程;
  • 申請人在澳洲已經停留了很長時間,卻沒有完成任何學歷,或連續性地在學習期間轉學;
  • 申請人在其它國家有拒簽、或不遵循簽證條例的歷史

 5)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則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配偶/事實同居伴侶的真實意圖

澳洲移民局認為:未成年申請人不具備做出成熟決定的能力,因此,如果有面試需要,移民局會面試未成年申請人的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配偶/事實同居伴侶。

6)其它相關事項

拒簽理由:

  • 申請人對所申請課程的學習計劃不當(例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申請英文或Non-award課程,而非正常的學習課程;或在澳洲認定的適齡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想要學習與義務教育不相關的課程。)。

總結

綜上所述,簽證官將綜合考慮簽證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並且會將某些因素著重考慮。對於有著以上情況的申請人,準備GTE的時候一定要格外小心。

GTE作為學生簽證申請舉足輕重的一部分,不管各位同學是新遞交的簽證申請還是延簽,都需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因為單憑GTE這一點,簽證官就有權拒絕掉你的簽證了!新城有著豐富的GTE準備以及簽證申請經驗,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新城顧問解答。

 

 

作者:Mandy. 新城國際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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