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威特的教育理念(11)

教育心得

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圖書館裡有一本珍貴的藏書——《卡爾•威特的教育》,這本書於1818年寫成,作者卡爾•威特是一位清貧的牧師,他記述了弱智兒子在14歲以前的成長過程及自己的教育心得和方法。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博士賽德茲說:「把一個低智兒童培養成了聞名全德意志的奇才,這是證明《卡爾•威特的教育》一書神奇和偉大的最好例子。」

作者在前四章講述了如何啟發兒子的學習興趣,用做遊戲的方式使兒子越玩越有勁的學習。兒子在4歲時開始寫日記,而且字體漂亮;5歲時已經會說3門語言,還懂得動物學、植物學、地理學、物理學、化學、數學、天文學等,在神話、歷史文學方面已經達到中學畢業生水平;8歲時學會了6門語言,已經能夠閱讀各國的文學名著;10歲時已經達到大學畢業生的能力。兒子在童年時還學會了吉他、小提琴,甚至達到了專業級的演奏水平,並且學習了自己編曲。其實這些能力都是孩子的潛能,作者只是把兒子的潛能完全開發出來了。

作者除了教會兒子掌握各種知識之外,還使兒子能夠敏銳的觀察到社會上的矛盾和缺陷。在第五章「怎樣培養兒子對事物的辨別能力」中,講述了如何讓兒子了解世界的真相。

「他不值得你幫助」

我們都會認為幫助別人是一種美德,可是甚麼樣的人值得我們去幫助,甚麼樣的人不值得我們去幫助呢?其實我們經常弄不清:甚麼是真正的仁慈,甚麼是真正的善。有些人不惜自己的一切去幫助別人,不但沒有得到回報,反而遭到矇騙。作者認為這些好心人實際上是愚蠢的人,沒有任何分辨能力,沒有弄清被幫助的人是否值得幫助。

卡爾是個善良的孩子,從很小的時候就懂得關心別人,有一次把攢了幾個月的零用錢借給了一個喜歡賭博的孩子。作者提醒兒子時,幼稚的兒子卻辯解道:「柯藍迪賭錢也是為了幫助家人呀!他向我發過誓,等贏了錢一定要為弟弟、妹妹買文具和書本。雖然賭博不是一件好事,但柯藍迪也是沒有辦法才這樣做的。」

於是他耐心的給兒子講道理:「首先,賭博是一件極糟糕的事,你借錢給柯藍迪就是變相的參與了賭博。第二,你永遠別相信柯藍迪會還錢給你,因為他永遠也不會贏錢。第三,用借來的錢去賭博的人是完全不值得幫助的人,因為企圖靠這種小把戲賺錢的人是不可救藥的。」

雖然兒子當時還不能明白這些為人處世的道理,但是再也沒有借錢給柯藍迪。多年以後,兒子才真正理解了,後來「不要向別人借錢,也不要借錢給別人」成了兒子為人處世的原則。也許有人認為向那麼小的孩子講這些成年人的道理會損害孩子的心靈,但作者認為讓孩子從小就能明白事理和學會保護自己,比成為一個「白痴」似的好人要好的多。

「不讓兒子陶醉在虛假的幻覺之中」

孩子都有純凈的心靈,作者主張儘早的告訴孩子甚麼是真正的善,甚麼是真正的惡,儘早讓孩子了解現實生活的實質。小孩子都喜歡與那些看起來很可親、很和藹的人接觸,可是,那些欺騙孩子、拐賣孩子的人幾乎都是這種笑容可掬的「好人」。對於孩子來說很難理解:看起來挺好的人實際上是一個壞人,而一個長相兇惡的人卻是一個好人。但是讓孩子了解事物的真相是迫在眉睫的事,也是所有的父母及從事教育的人必須盡到的責任。

有一天,他和兒子在集市上買完東西準備回家時,兒子突然被幾個年輕人吸引住了,兒子讚歎道:「他們穿著整潔而華麗的服裝,還戴著禮帽呢!完全就是地地道道的紳士。」實際上這幾個年輕人只不過是幾個遊手好閒的人,他覺得有必要讓兒子能夠清醒的認識身邊的人和事,於是對兒子說:「這樣吧!咱們現在就跟著他們,看看他們是不是真正的紳士。」沒多久,那幾個漂亮的「紳士」露出了本來面目:他們一邊走、一邊趁人不注意時,偷偷的拿些擺在貨攤上的東西,有時是一個蘋果,有時是盒肥皂。

兒子看到他們的舉動不解的問:「看上去他們都是有錢人,為甚麼還要做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呢?」他告訴兒子:「這就是我時常要求你學會清醒的認識別人的原因。你要記住,在很多時候,你看到的並不一定是真實的。你一定要用腦子去判斷所見到的一切事物。」兒子難受的搖搖頭:「人為甚麼這麼複雜呢?」

(待續)

文: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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