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威特的教育理念 (14)

澳洲教育

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圖書館裡有一本珍貴的藏書——《卡爾•威特的教育》,這本書於1818年寫成,作者卡爾•威特是一位清貧的牧師,他記述了弱智兒子在14歲以前的成長過程及自己的教育心得和方法。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博士賽德茲說:「把一個低智兒童培養成了聞名全德意志的奇才,這是證明《卡爾•威特的教育》一書神奇和偉大的最好例子。」

作者在第七章「我只是想把兒子培養成全面發展的人才」中,講訴了如何教育兒子從小事中學會獨立的能力,不要永遠依靠父母,而是要靠自己。

「是不是神童並不重要」

當他的兒子學有所成時,有人認為他要把兒子造就成非凡的學者,有人認為他要把兒子培養成一鳴驚人的神童,也有人認為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其實他只是想把兒子培養成全面發展的人才,健全的、活潑的、幸福的青年。有人認為他只重視兒子的智育,其實他更重視兒子的德育。他不想把兒子變成聰明卻不近情理的人,認為兒子是不是神童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全面、完善、完美的人才。

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為,對孩子的成長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為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搖籃,大人的言談舉止、行為作風,時時刻刻都在影響著孩子。作者是一位牧師,而且是虔誠的信徒,所以他的兒子從小就精通聖書,把基督教義全部背了下來,確實的按照教義指導行事。

溺愛和嬌寵是孩子獨立人格形成的最大障礙。他從不嬌寵兒子,在尊重兒子獨立人格的前提下對他進行管束。在兒子很小的時候就培養兒子獨立生活的能力,讓兒子學會尊重他人和自我剋制,知道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師,而不是孩子的保護神。他很少把兒子抱在懷裡,當兒子摔倒在地時,大多數他會讓兒子自己站起來。孩子如果不能學會忍耐,將來也不會有大的作為。即使兒子受到傷害、大哭時,也絕不會得到過分的安慰和同情,所以兒子漸漸的明白,不管是甚麼痛苦都不應該依靠別人的幫助,而是要自己忍耐,慢慢的兒子形成了一種堅韌不拔的性格。

「讓兒子具有同情心」

他和妻子同心協力的培養兒子在常識、想像力和愛好等方面的能力,同時還努力培養兒子的情操和情感,使兒子具備高尚的品德和虔誠的愛憎好惡。具有同情心的孩子都不會霸道蠻橫,能做對社會有益的事情,比如幫助他人、分擔他人痛苦等等。他經常教育兒子愛的力量,告訴兒子愛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最偉大的力量,要能夠接受別人、同情別人;每個人都應該關心他人,每個人也都受到過別人的幫助。

一次他和5歲的兒子散步時,一個流浪漢從他們身邊走過,兒子問道:「他為甚麼要流浪呢?他需要甚麼呢?」他沒有立刻回答,而是給兒子自己思考的時間。兒子追上流浪漢:「先生,您為甚麼要流浪?您需要甚麼嗎?」「我需要一個麵包……」流浪漢哈哈大笑起來。「先生,請您等一等。」兒子說完就向家飛奔而去,不多久氣喘吁吁的拿著兩塊麵包跑回來。「先生,這是我和我的家人送給您的。」兒子把麵包送給了流浪漢。

很多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能自然而然的產生同情心,這是孩子的天性。隨著孩子認識能力的成熟,漸漸的能夠區分他人的痛苦,並能夠用行為表達自己的關心。有的孩子不關心他人,行為邪惡或者殘忍無情,大多是家庭的不幸和早期教育的不足造成的。如果希望孩子更加關心和愛護他人,正確的家庭教育和父母的品德和行為是至關重要的。

他在平常的生活言行中,去讓兒子體會真正的愛心和真正的善良。他告訴兒子做一個高尚的人是最大的幸福,高尚的人能夠理解別人的思想,能夠體會別人的情感;高尚的人能剋制自己,能減輕他人的痛苦,能替他人分憂。所以小卡爾從小就懂得,做一個高尚的人比那種只是學識淵博的人更能夠得到別人的尊重。

在兒子3歲時,就可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而且已經能夠幫助母親做一些簡單的家務。認識小卡爾的人都會誇他像天使一樣純潔,因為他非常虔誠、和藹可親,從未與人爭吵過,甚至對待動物、花草也會非常愛惜。(待續)

 

文:心怡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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