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ry Christmas!您知道聖誕節公司聚餐該如何避稅嗎?

澳洲財經

首先熱烈慶祝12月20日VL-TAX在喜來登酒店舉辦的聖誕節晚宴圓滿落幕!

衷心感謝長期以來一直給與我們支持的客戶朋友們。你們的認可,是我們一直以來努力的方向;你們的包容,是我們夜路之中的一盞明燈;你們的陪伴,是我們前進最大的動力。

在此聖誕佳節之際,VL-TAX祝您聖誕節快樂,闔家團圓,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隨著聖誕節的到來,在員工們盼望著聖誕聚餐以及聖誕禮物的同時,聖誕節公司員工福利能否申請稅款減免的話題引起了廣泛關注。今天VL-TAX就來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公司到底應該如何根據ATO的規定用自己的聖誕節聚會費用抵稅,又應該如何來合理避免高昂的員工福利稅(FBT)開支。

如果您希望自己公司聖誕節聚會的費用可以報銷,同時還希望避免自己員工繳納員工福利稅(FBT)的話,您所舉辦的聖誕節聚會必須完全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 在您的辦公地點舉辦晚會;
  2. 晚會需要在工作日舉辦;
  3. 邀請的對象只能有您的現任員工、志願者、顧客和供貨商;
  4. 沒有任何酒精類飲料供應;
  5. 晚會只能有少量食物供應;
  6. 員工家屬不得參加該場晚會。

當以上六條全部滿足之後,您在本次宴會中的花費才可以計入您公司的費用當中幫您抵稅。如果:

  1. 晚會有酒精類飲料提供;
  2. 員工家屬參加了晚會;
  3. 宴會不在辦公地點舉辦。

那麼本次晚會的花費是完全不能用來抵稅的。同時,只要您本次晚會的人均消費低於$300刀/人,那麼您的員工便不需要為本次晚會支付員工福利稅。

下面我們將來重點講解一下關於員工福利稅的相關政策。

通常來說,假如僱主在工作日的時候,在自己的辦公場所提供給員工(或者公司主管)的聖誕聚餐是可以免除福利稅收(Fringe Benefit Tax, FBT)的。 但如果是跟僱員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公司聖誕聚餐,並且人均消費達到$300或以上,公司將要交納福利稅(FBT)。

那麼公司送給員工的聖誕禮物需要交納福利稅(FBT)嗎?

如果在聖誕節期間,只要公司送給每個員工的禮物價值不超過 $300,都是可以免除福利稅的。

但如果公司在聖誕聚會上送員工禮物,禮物的價格和聖誕聚餐的餐費應當分開計算來決定公司是否要交福利稅。也就是說如果每份禮物的價格和人均的餐費分別小於$300, 那麼它們都可以免除福利稅。

那麼在辦公場所和非辦公場所舉辦聖誕聚餐有什麼區別嗎?

下面有兩個案例分別給大家列舉了針對在辦公場所和非辦公場所舉辦聖誕聚餐的幾種情況。

案例1 (針對辦公場所)

公司A決定在聖誕節前夕在其辦公大樓舉辦聖誕晚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 那麼:
只有公司員工參加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185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 (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365 -對員工來說,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

-對跟員工相關的人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 因為人均消費超過$300

案例2 (針對非辦公場所)

公司B 決定在聖誕前夕在一家飯店舉辦聖誕晚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 那麼:
只有公司員工參加,人均消費 $195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 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180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 (FBT), 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365 -對員工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

-對跟員工相關的人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

關於聖誕節餐費的話題今天就介紹到這裡,如果您有任何關於文章的問題,或者在稅務上遇到了麻煩,都可以通過下方的聯繫方式和我們取得聯繫。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專業的稅務服務!

 

供稿:曉梅會計事務所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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