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涉槍案在美四度開庭 將走大陪審團表決程序

國際新聞

紐約當地時間1月9日上午,中國演員周立波在美涉槍一案第四次開庭,周立波本人到場聆訊,拒絕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此前,周立波被控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等在內的五項罪名。律師分析稱,若全部罪名成立,周立波或將最高獲刑21年。法院確認,案件將於2月1日再次開庭審訊。

周立波被控「五宗罪」

●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彈上膛,C級重罪)

●非法持有火器罪(E級重罪)

●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輕罪)

●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輕罪)

●以及開車時打手機(違反交通法規)

2017年1月18日深夜,周立波因在美國開車「蛇行」,遭路人舉報,被美國交通執法人員在紐約州萊亭頓地區攔下。執法人員搜索後發現,周立波所駕駛車輛后座有黑色槍套以及一把柯爾特野馬手槍。此外,執法人員同時在車內發現兩袋快克古柯鹼。隨後,警方立即逮捕周立波,以及坐在副駕駛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人員、周立波好友唐爽。紐約警方稱,兩人被捕時配合警方,並未有拒捕行為。

事發後,周立波被控包括非法持有管製藥物,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槍支以及開車時使用手機等罪名。

事件回顧:

2017年1月21日,周立波在紐約州NassauCountyDistrictCourt法院受審。當天,周立波一方與檢方就保釋金進行商談。最終,這一金額從25000美元降至5000美元,或者價值7500美元的債券。

去年4月7日,案件進行第二次庭審時,周立波通過律師提出延期審理請求,並獲得法院批准。

2017年6月10日上午9點30分,周立波涉槍案第三次開庭。周立波本人未到場,但更換了代理律師。法院當庭決定,該案將走「大陪審團程序」。

按照紐約當地法律,刑事重罪的審理程序中,法官會請大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檢控嫌犯。大陪審團由26人組成,16人以上到場則可審理案件。若不足12人認同周立波罪名成立,則檢方無法對其提出起訴。通常來說,大陪審團做出決定需歷時一個月。美國華裔律師劉龍珠稱,進入「大陪審團」程序,意味著周立波本人需到庭接受聆訊。

新京報記者獲悉,去年7月,檢方撤銷唐爽全部控罪,繼續調查周立波。2017年12月18日,大陪審團裁定周立波將被控五宗罪,其中共兩項重罪、兩項輕罪、一項違規。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紐約州NassauCountyDistrictCourt法院確認,當地時間9日上午9時左右,周立波本人出現在法院內,接受大陪審團問詢。對於全部刑事指控,周立波均表示不認罪。辯護律師斯卡林堅持周立波無罪,並稱其「不知道車上怎麼會有槍和毒品」。法院確定,下一次開庭將在2月1日舉行。

劉龍珠介紹,全部五項罪名中,最重的是二級持有武器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5年有期徒刑,若非法持有火器罪名成立,最高刑期4年,若所有被控罪名均成立,周立波最高將獲刑21年。此外,按照美國法律規定,身為中國公民的周立波在美犯罪,若罪名成立,需在美國服完刑期。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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