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永居簽證申請:簽證被拒,堅持才能成功!

有讀者注意到筆者的文章經常介紹澳洲配偶移民的案例,因為筆者發現,近年來配偶移民的拒簽率十分高的這一不正常現象,並了解到很多案件被拒絕的原因,都是因為簽證官員審理的不公平,存有偏見。特別是很多簽證申請人面對申請被拒絕時,感覺到十分無奈,並對移民法律沒有信心,自動放棄上訴、爭取公義的機會。筆者面對這些申請人時,替他/她們感到十分可惜!筆者這周介紹一個近日發生的真實案例:

X先生來自亞洲。數年前,他和太太一起到筆者辦公室與筆者見面。他和兒子一年多前都取得了澳洲820類臨居配偶簽證。差不多到簽證兩年期轉永居身份時,一天傍晚,移民部官員到他家裡突擊檢查,當時他及兒子都在家中,但是,太太卻不在一起。正當移民官訪問他時,太太已趕回到家中。移民官員在他們家中檢查了他們的所有個人物品,例如護照、衣服,但沒有發現太太的工作衣服,因為她的工作是要穿著工作服的,於是,移民官員對此產生了極大疑慮後離開。過去了兩周左右的時間,X先生收到移民部的拒簽信,內容透露出有第三者舉報他與太太的婚姻關係是有金錢交易,他們是利用婚姻關係來達到移民目的的。他們收到信後,便找筆者,詢問該如何處理。

筆者了解了他們的背景後,便鼓勵他們遞交上訴到審裁處,筆者有信心,他們的案件可以獲得成功!但再次碰見X先生及其太太是兩年多以後,他們再次出現在筆者辦公室,已經是聯邦法院第一庭的官司結束。原來,他倆兩年多前找了另外一位代理來處理他倆的案件,但是,當時的移民上訴審裁處對其案件產生極大關注,因為審裁處發現,X先生的太太在擔保X先生及其兒子期間,竟然跟前夫一起到歐洲旅遊兩周,並一起乘坐同一航班,一起回澳洲。在審裁處聆訊時,當審裁官查問x先生時,他竟然對上述事件一無所知,對太太跟前夫的出國事件啞口無言。另外,審裁官員以第三者告密信作為依據,最終把X先生及兒子的簽證被拒申請做出維持移民部的決定。其代理為他倆再上訴到聯邦法院第一庭,卻還是以失敗告終!

他最後沒有辦法,又來找筆者查詢。筆者本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為他指點一條明路,他的案件可以上訴到聯邦法院第二庭,因為有一個類似案例已經在聯邦法院提出挑戰,他們可以一試,經過一段等待期,移民部認輸,他們的案件發回審裁處重新開庭聆訊。經過筆者的詳細解釋及X先生充實的補充文件,審裁官終於對X先生做出一個公平的裁決,移民部還他父子倆一個公道,取得了澳洲永居身份。

筆者處理過眾多配偶移民案件,很多被拒絕案件經過筆者了解後,其實應該要到聯邦法院尋求公道。因為筆者發現,很多被拒絕的案件理由是完全不公道的,申請人要到法院才能取得公義,當然費用是十分昂貴的,一般上訴的法律費用是$15,000-$25,000不等。筆者曾經鼓勵過幾位申請人,提出讓他們把案件提交到聯邦法院做出裁決,因為筆者認為他們的案件成功機會十分之高,但可惜申請人要求筆者做出保證成功的承諾才進行上訴,筆者無奈地放棄他/她們的案件(因為連政府也不能保證他們的官司一定能勝)。雖然筆者認為案件本身對簽證申請人十分有利,很多事情都是「為山九仞,功虧一簣」。申請人因為無知,要求筆者做出成功保證,筆者只能做出緘默,很多最終會成功的案子便被放棄了。

 

 

作者: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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