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郵報報道,在允許兒子使用手機之前,澳洲一名母親和他簽訂了一份有17個嚴格條款的合同。
這位母親Mel Watts上個月在她的博客「現代母親「(The Modern Mumma)中,分享了她和兒子簽的這份合同。她表示,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能夠知道12歲的兒子在做什麼。 這些規定包括:睡覺前要把手機交給父母,早上7點半之前不能發信息,如果把手機損壞或者丟失,兒子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兒子必須全部遵守合同里17條規定,否則手機就會被父母收回。 合同中寫到:「如你同意這些條款,就意味著你明白,手機可能從你手中被拿走。」
合同中還規定,如必須接聽父母的電話,如果當時不方便接電話,也必須發信息把情況告訴父母。 如果修改了手機密碼,必須告訴父母,否則手機會被收回。另外還提醒,如果要拍攝其他人的照片和視頻,必須先徵得他人的許可。
等兒子到15歲的時候,兩人會修改合同中的一些內容。Watts說:「他明白,目前如果他想擁有手機的話,這是的唯一方式。」
Watts說已經有一些孩子母親與她聯繫,討論手機使用合同的建議。 「很多人詢問我手機合同的事,還有很多人也在用這個辦法。所以我在博客上貼上合同,方便大家自己去下載、修改。」
雖然大部分的反饋是積極的,但也一些人批評Watts侵犯了他兒子的隱私。Watts稱,讓孩子擁有一部手機,我們有重大的責任去告訴他們該做什麼,怎樣正確使用。指尖下的世界很可怕,只有制定規則,才能限制他看什麼、聽什麼。當然,他不算是一個小孩子了,但他還不是一個成年人。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9年3月8日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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