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警方今日啟動新行動 魯莽行為引起火災與縱火犯同罪!

因魯莽行為而引發山火者與故意點燃森林大火者將受到法律的同樣處罰,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
澳洲新聞

據太陽先驅報報道,隨著危險的叢林大火季節臨近,維州警方周三起啟動「保衛行動」(Operation Safeguard)。維州人被警告,因粗心大意引起火災者,其行為等同於縱火犯,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在漫長而危險的叢林大火季節前夕,警方對過失縱火者展開了新的打擊。由大意、魯莽行為而引發的火災比故意縱火更多,因此維州警方對過失縱火者採取零容忍態度。因魯莽行為而引發山火者與故意點燃森林大火者將受到法律的同樣處罰,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

根據「保衛行動」計劃,在全面禁火日期間,將在全州高密度部署警員,專門針對魯莽造成火災者以及涉及高風險行為的民眾。

警察將監查有無著點燃篝火、在農場上焚燒等行為,及使用諸如角磨機或其它高危險性工具的人。在整個禁火日期間違法點火,將被處以37,000澳元的罰款和2年的監禁。

維州警方助理專員邁克爾·格里安格(Michael Grainger)表示,近幾年來,不計後果的魯莽行為引起的火災,比故意縱火者的人造成的破壞更大,因此催生了這個新的「強硬政策」。

格里安格先生說:「有些人似乎認為,在禁火日點燃篝火或操作機器不是什麼大問題,」 「現實卻是,大多數火災是通過此類魯莽行動引起的。」

在截至2019年6月的一年中,犯罪統計局的數據記錄了27起大意、魯莽行為造成叢林大火的罪行。同期,故意縱火造成了18起火災。

維多利亞警方去年處理的魯莽行案件中包括:一種重型車輛,燃燒的煤炭和紅色餘燼被從排氣口吹出;在火災高危險等級的日子裡,車輛用癟輪胎行駛、使用諸如角磨機之類的工具;在營地點起篝火卻無人看管等。

今年夏天,維多利亞面臨一個漫長而危險的季節,維州因此將其飛行機隊的數量增加到了50個,這是有史以來的最高水平。

州政府還發布了一個具有高度感染力的廣告,其中有受大火影響的家庭的傷心鏡頭。

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責任編輯: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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