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聯邦法院稱品格測試不適用於難民

人權律師Newhouse表示,與其他簽證申請者相比,對逃避迫害和危險的人實施更寬鬆的品格測試是合理的。他說,「他們若被拒簽和遣返,面臨的可能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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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SBS報道,聯邦法院去年年底做出一項裁決,既Migration Act的501條款中關於「品格測試的規定不適用於難民」。這項裁決已嚴重影響政府拘留與驅逐在澳犯罪難民的權力。

難民
人權律師Newhouse表示,與其他簽證申請者相比,對逃避迫害和危險的人實施更寬鬆的品格測試是合理的。(圖片來源:Pixabay)

據稱,品格測試在2014年曾發生改變,政府可以驅逐被判處12個月以上監禁的非澳洲公民。

不過,法官Steven Rares對Tamil難民被拘留超過10年的案件中,卻做出一項裁決,他說:Migration Act的501條款中關於「品格測試的規定不適用於難民」。因為難民在取得保護簽證前已接受過評估。

Human Rights for All的Alison Battison向SBS透露,這項裁決意義非凡。「我們十分興奮,這可能會影響成千上萬的人。」 Battison已致函內政部,要求重新審查14名未通過品格測試的人。

人權律師George Newhouse也認為,該判決對尋求庇護以及被取消簽證的人產生重大影響。

Newhouse還表示,與其他簽證申請者相比,對逃避迫害和危險的人實施更寬鬆的品格測試是合理的。他說,「他們若被拒簽和遣返,面臨的可能是死亡。」

Rares的判決對總理莫里森是一項重大打擊。據稱,莫里森去年曾發誓要「鞭笞」在澳洲犯罪的難民。該警告發出之際,一名涉嫌猥褻3歲女童的難民保安因而被判處4年半監禁。

移民部表示,在過去的6年當中,政府的嚴厲政策已使到4700名海外罪犯被取消簽證。截至2019年6月的12個月內,943人不符合品格測試,被取消簽證。截至2019年10月,近600人未通過品格測試而被關押在移民拘留所,但難民人數不清。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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