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威脅 或將阻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

Easton在周二的一份聲明中說:「假設該規範的草案成為法律,我們將不得不停止允許澳大利亞的新聞機構和個人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分享本地和國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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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臉書)9月1日(周二)向澳洲用戶發出警告,如果澳洲新的《媒體業行為規範》強迫其向新聞機構付款,他們將會會阻止澳人在其社交媒體上分享本地和國際新聞。聯邦財長隨即稱,不會被Facebook和Google(谷歌)的恐嚇戰術嚇倒,政府仍將推進這個世界首發的法規。

據澳洲人報報導,澳洲聯邦財長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表示,儘管Facebook發出威脅,但政府仍將繼續推進其計劃,迫使科技巨頭為新聞向媒體公司公平付費。

「我們對數字平台的改革依據來自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調查結果,該項突破性調查進行了18個月,是領先世界的。這些改革將有助於創造更具可持續性的媒體格局,並為原創內容付費。」 弗萊登伯格說。

據悉,今年7月,澳洲政府宣布將出台《媒體業行為規範》。依照這項草案規範,媒體平台必須向澳洲媒體機構支付原創新聞費用。如果雙方無法就費用達成一致協議,則採取仲裁方式決定。而Google和Facebook都將在這個規範監管範圍之內,如果其不能公平地向澳大利亞媒體公司支付新聞費用,將面臨高達1,000萬澳元的罰款。

據SBS報導稱,Facebook澳大利亞和紐西蘭董事總經理Will Easton表示,澳大利亞政府奉行的《媒體業行為規範》無視社交媒體與新聞機構之間的關係,這一規範的實行將使Facebook遭受最大的損失。如果必須向媒體公司付費才能發布新聞,Facebook將會阻止澳大利亞用戶分享新聞。

Facebook的威脅和此前Google(谷歌)的類似。谷歌警告,擬議中的媒體議價法可能會迫使谷歌採取應對措施,而使得澳大利亞用戶在使用Google搜索和YouTube產品產生很大影響。

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質疑這家互聯網搜索巨頭的說法。ACCC主席Rod Sims表示:「Google無需向澳人收取搜索和YouTube產品的費用,也無需向澳大利亞新聞機構共享任何用戶的數據,」他指,新規範將使澳大利亞新聞企業對記者的工作公平付費。

ACCC主席Rod Sims在一份聲明中說,Facebook的威脅「時機不當而且有誤解」。

「Facebook已經為新聞內容向一些媒體付費。該法規旨在為Facebook和Google與澳大利亞新聞媒體企業的關係帶來公平和透明。」 Rod Sims說。

據報導,Facebook稱已經在澳大利亞新聞上投資了數百萬澳元,並願意投入更多,並提議引入專門的本地內容平台。「但是這些建議被忽略了。」 Easton表示,新法一旦推出,Facebook必須在移除所有新聞和接受一個新聞機構隨意收費的不公平系統之間選擇,「不幸的是,沒有一家公司會那樣經營」。Google此前警告說,擬議中的《媒體業行為規範》可能會泄露其澳大利亞用戶的個人數據,並使他們無法獲得免費服務。

Easton表示,Facebook贊同澳大利亞政府想要支持陷入困境的新聞機構,但其解決方案卻適得其反。政府錯誤地認為在與新聞機構的關係中,Facebook受益最大,但事實恰好相反。他說在今年的前5個月中,Facebook向澳大利亞的新聞網站發送了23億次「免費點擊」,帶來了價值約2億澳元的流量。

近期,搜索引擎巨頭Google每次在澳大利亞用戶進行Google搜索時都會彈出通知,稱「澳大利亞人使用Google的方式正處於危險之中」。Easton對此表示,「這不是我們的本意,卻是我們最後的選擇。這是防止違背邏輯的結果出現的唯一辦法。」

AlphaBeta公司總裁 Andrew Charlton根據該公司的研究結果表示,「澳洲報業主要的損失,是發生在網路分類廣告的搜尋上,而Google的大部份利潤來源就是創造搜尋引擎」,「2002年到2018年間,澳洲報業的損失總額達14億美元,分類廣告收入下降了92%;而Google的分類廣告收益則從1億美元增加到36億。」Andrew說。

澳洲聯邦律法部長Christian Porter對悉尼晨鋒報稱,政府並不是「賭一下」社媒的反應,「我們有信心,Facebook在表達威脅之後,並不會採取跟進措施;相反新法規將迫使數字巨頭向新聞原創者付費」。包括Porter在內的多位政客公開譴責社交媒體巨頭威脅停止澳人在其主要的社交媒體上共享本地和國際新聞。

澳洲政府在提出的《媒體業行為規範》中表示,如果演算法更改可能會對新聞的引薦流量產生重大影響,數字平台需要提前28天向媒體公司發出通知,並且需要告知新聞顯示和呈現的重大變化。

悉尼晨鋒報稱,新的《媒體業行為規範》將使全球範圍內的科技媒體公司向新聞業媒體付費,以及強迫科技公司與媒體增加更多的討論。新的條款將讓社交媒體在獲得利潤的同時,也要對企業帶來損失的行為付出代價。

財長弗萊登伯格表示,這些變化將解決「產生原創內容的澳大利亞新聞媒體與數字平台之間的議價地位非常不平等」的問題。

據澳洲人報報導,澳大利亞研究所(Australia Institute)的負責技術中心主任Peter Lewis說,Facebook有一種輕視民主的行為模式。

「與其和聯邦政府合作以實施ACCC為澳大利亞媒體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Facebook反而威脅要從其平台上阻止媒體。這是那些『大技術』機構的一貫反應,而民主選舉的政府一直在努力保護其公民的利益。」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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