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將禁用泡沫塑料杯 違者或面臨最高6672澳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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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1年開始,如果昆州商家使用泡沫塑料杯和容器提供食品和飲料,或將面臨超過6000澳元的高額罰款。

據布里斯本時報12月3日報道,在今年10月的昆州大選之前,州政府已經制定了禁止塑料吸管、攪拌器和餐具的法律草案。如今政府又將由聚苯乙烯(或稱泡沫塑料)製成的外賣食品容器和杯子添加到了禁用清單中。

根據擬議的法案規定,只要徵求公眾意見,今後在沒有議會批准的情況下,同樣可以禁止更多的一次性塑料製品。公眾徵詢將於2021年1月結束,然後由議會委員會進行審查,再在議會進行辯論。

昆州環境廳長Meaghan Scanlon說,在第一輪公眾諮詢期間,收到近2萬份意見書,其中94%贊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其中聚苯乙烯容器、打火機和重量級塑料袋都被列入禁用清單中。

Scanlon表示,「這次公眾徵詢非常重要,因為我們想確保聽取社區和行業每個人對使用一次性聚苯乙烯製品的看法。鑒於今年對酒店業和許多餐飲業來說是艱難的一年,該禁令最快將在2021年9月1日生效。」

預計這項法案將是2021年通過的第一批法律,一旦法案通過,就可以確認開始日期。屆時,被發現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的企業將被處以最高6672澳元的罰款,學校和醫療保健則不必遵守該禁令。兩年後會對該法案進行審查。

自2018年實施一次性塑料袋禁令以來,昆州的塑料垃圾至少減少了70%,而在實行10%容器回收計劃的第一年,塑料瓶垃圾的回收量就超過了10億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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