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四人非法捕撈鮑魚 被罰款近$3萬

新州漁業部在Facebook上發布消息稱,這四位漁民在新州的Tathra被逮捕,他們擁有185隻鮑魚,其中125隻已經脫殼,58隻為活體,而且尺寸不符合捕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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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南海岸4漁民因非法捕撈而被逮捕,他們擁有的鮑魚比法定配額多出了176隻,被當局罰款28,000澳元。

據雅虎新聞報道,新州漁業部在Facebook上發布消息稱,這四位漁民在新州的Tathra被逮捕,他們擁有185隻鮑魚,其中125隻已經脫殼,58隻為活體,而且尺寸不符合捕撈標準。

新州限制鮑魚的捕撈尺寸為11.7厘米,休閑捕撈的限額為每人兩隻,商業性捕撈也有規定限額。

根據新州DPI漁業部的說法,這四名違法捕撈者被指控的罪名包括,超過捕撈限額、持有違禁尺寸鮑魚、非法剝殼、執照犯罪以及妨礙漁業執法人員。

這四人於3月2日在Bega地方法庭被判刑,面臨28,000澳元罰款,以及12,400澳元的專業費用(professional costs)。

Facebook上的貼文寫道:「所有的鮑魚和潛水裝備已被沒收,活鮑魚也被放生到水中。」

當局打擊違法捕撈的行動獲得了網民的讚揚。大家紛紛在Facebook上留言,有人說:「幹得好,應該禁止他們進行任何捕撈活動。」

還有人說:「人均大約1萬澳元,潛水裝備也丟了!這頓飯可真貴,還沒吃上!」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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