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國公民因涉嫌受中國政府指使,監視並收集有關堪培拉佛教團體的信息而被捕。儘管澳聯邦警方警告他們存在逃離澳大利亞的風險,法院仍批准了兩人的保釋請求。
31歲的鄭思如(音譯)和25歲的范斯(化名)上周四(2月12日)在堪培拉地方法院出庭,他們對恣意外國干涉罪名不認罪。該罪名的最高處罰是15年監禁。
這兩人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警方指控稱,自2022年以來,他們與另一名中國女性托馬斯·泰勒一同,針對堪培拉的觀音慈悲佛教協會展開間諜活動。泰勒去年8月因同案被逮捕。
中國共產黨視該協會為「邪教」,警方表示,鄭思如和范斯是受中國政府指使,收集該團體的信息。
隨著對案件的關注升溫,警方文件顯示,中國政府可能會提供「偽造旅行文件」幫助鄭思如和范斯逃離澳大利亞,范斯的潛逃風險較高。
據澳洲人報報道,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的線人稱,鄭思如、范斯和泰勒是「長期調查」的對象,並警告如果他們離開澳大利亞,將無法執行引渡。
法庭獲悉,觀音慈悲佛教協會成員表示,他們因被監視而感到「害怕」。警方證據中提到,泰勒在2022年曾指示鄭思如給該團體打電話,詢問其活動,但電話未能接通。聯邦警察表示,仍在調查從范斯電子設備中提取的超過23TB的數據。
范斯的律師安東尼·威廉姆森表示,范斯不具備潛逃風險,應該獲得保釋,因為他此前因涉其他案件已獲保釋,並且在保釋期間未嘗試過離開澳大利亞。「他知道自己是警方關注的重點,且沒有做出逃離的任何舉動。」律師說。
鄭思如的律師特拉維斯·傑克遜也表示,鄭思如與澳大利亞有深厚的聯繫,「並非在堪培拉短期居住」,不會逃離。此外,鄭思如在去年7月警方突襲她住所時已經知道自己面臨指控,但她沒有嘗試逃離。
法官格倫·西克斯頓表示,他在審查案件材料時未能看出明顯的違法行為,並稱警方的行為類似「公開信息收集」。然而,警方檢察官認為,所收集的信息是經過篩選並「有效地匯總」後遞交的。
最終,法官決定批准兩人保釋,但附加嚴格條件,包括每周向警方報告四次、交出護照;除非通過律師,禁止與中國政府、使館或任何外交人員直接聯繫。同時,法院在得知鄭思如的父親是中國的「高級公務員」,她需要能與其保持聯繫後,特別允許他們與家人聯繫。
鄭思如、范斯和泰勒預計將於4月再次出庭。
編輯: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