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数据共享权》立法 澳部长:民生服务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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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开始执行消费者数据权(CDR)法案,金融服务行业将首先实施数据共享制度。据澳洲人报报导,消费者数据权之下,消费者可以更自由地转换金融机构,数据权应用将来会扩展到能源和电信行业,不过目前重点将放在银行金融业。

澳大利亚银行业(ABA)协会主席Anna Bligh说,此项立法为开放式银行业务奠定了法律基础。这将加强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赋予客户能力,使用他们的数据推动更好的银行产品交易,可增加这个行业的竞争力,并促进整个行业的创新。”她说。

在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签署规则的最后版本之后,该制度将在本月底完全生效。将在2020年2月实施,银行可以免费提供信用卡和借记卡数据,以及存款、交易和抵押账户数据。

开放式金融数据一直被视为打破大银行对客户数据束缚的重要机制。赋予消费者向其他机构(包括金融科技)分享其账户信息的权利,可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交易。

虽然ABA对立法的通过表示欢迎,但也警告开放式数据可能为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目标。联邦财务部长Josh Frydenberg和金融服务部长Jane Hume将CDR称为“游戏规则改变者”。声明中说:“该制度拥有严格的隐私和安全保护,允许消费者控制共享什么数据,与谁共享以及共享的目的。”

工党敦促参议院修改一项修正案,让消费者有权利能“关闭”数据共享,以便可以随时停止与任何一方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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