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亨因贿赂监狱人员遭判囚26个月 王令麟:将上诉

台湾传媒大亨王令麟涉嫌贿赂监狱官员案件周三(9日)宣判。台北地院判处其贿赂罪成,判囚26个月,剥夺公权3年。王在得知判决结果发声明指,判决荒唐到极点,他绝无行贿,冤判错判是对司法最直接的伤害,将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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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传媒大亨王令麟涉嫌贿赂监狱官员案件周三(9日)宣判。台北地院判处其贿赂罪成,判囚26个月,剥夺公权3年。王在得知判决结果发声明指,判决荒唐到极点,他绝无行贿,冤判错判是对司法最直接的伤害,将提上诉。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图片来源:中央社)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图片来源:中央社)

据中央社报导,台湾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2013年因卷入东森力霸弊案,被判监3年零10个月。入狱服刑期间,王令麟被指透过女秘书胡晓菁行贿时任台北监狱副典狱长苏清俊等官员。案件历经4年多才得以宣判,台北地院依贿赂等罪判王令麟与胡晓菁入狱2年2个月,苏清俊则被依违背职务受贿罪重判16年、北监管理员祖兴华判11年。

据《苹果日报》报导,法官认定,王令麟于2013年11月1日入狱服刑期间,指示胡晓菁陆续向苏清俊行贿水果、干贝酱、SKII礼盒、牛排、茶叶等物品,并招待近1.8万元新台币的东森海洋温泉酒店总统套房住宿一晚,共行贿近2.5万元,换取王令麟一天有6份报纸可看,还可批阅东森集团公文,甚至审阅买卖合约。

当苏清俊调到绿岛监狱任典狱长时,还交代管理员祖兴华向王令麟提供相关协助,又协助胡晓菁将剃头刀偷偷带入监供王令麟使用,甚至当传令兵帮王传递讯息等,法官因而认定王、胡行贿。

王令麟在判决后发声明指出,冤判错判是最大的罪过,判决书照抄起诉书,无法让人信服,当天法院的判决“荒唐到极点”,他感到非常的遗憾与痛心,他绝无行贿,不需要也没有必要行贿,检察官滥行起诉,判决竟照单全收,“这不是恐龙判决,什么才是恐龙判决?本人将上诉到底”。

公开资料显示,64岁的王令麟曾连任3届立委,1997年成立东森传播,逐步扩展成东森媒体集团。王令麟父亲王又曾创立的力霸集团2007年爆发掏空弊案,王又曾潜逃美国后于2016年车祸身亡。王令麟与多名亲属则因力霸东森弊案遭羁押,2013年合被法庭判刑3年10个月。

王令麟曾在之前数次显露要当台湾网络霸主的野心,喊出东森新闻云流量要打败苹果日报。且东森近期还因一档实况歌唱选秀节目《声林之王》风头正盛,也使得东森当家王令麟涉贿赂案成为台湾各界关注的焦点。

责任编辑: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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