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行
「大公无私」成语典出《管子》,原文是:「风雨至公而无私,所行无常乡。」描述风和雨对万物一视同仁,不因贵、贱、美、丑而有大、小、强、弱的区别。
后世以「风雨」比喻公正的统治者,「至公无私」指秉公办事,毫无偏私。「大公无私」意指办事一心为公,没有个人打算,表达了对一视同仁的为政之道和个人品德的追求与赞赏。
然而「风雨」归属天地,没有名利情仇,对万物「至公无私」不会对其自身有任何影响,也容易顺其自然地做到。
那么,作为在纷繁世态中生存的人,面对冷暖亲疏,能否真的做到「大公无私」呢?
面对高官权贵,是否有所忌惮、曲意逢迎?
面对亲友恩人,是否有所顾及、因私废公?
面对仇敌对手,是否落井下石、以泄旧愤?
面对市井小民,是否冷漠严酷、毫无怜悯?
「大公无私」要求不考虑个人得失,这样做又是否真的会有损于私呢?我们一起看看楚国两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令尹是如何行事的。
不袒族人,子文律己先行
楚国令尹子文是春秋时期著名的贤臣,出身楚国贵族若敖氏,曾担任楚国令尹约二十七年,以「清廉」和「贤能」闻名于世。
首先介绍一下「令尹」是何许官职。令尹是楚国设置的最高行政长官,为百官之长,总揽国家军政大权,对内主持国事,对外统帅军队,相当于中原诸侯国的宰相。此外,令尹通常由楚国贵族出任,属于世袭性质的重臣,可谓位高权重。
子文担任令尹时,致力于以法治国,廉洁爱民,为楚国强大及北上争霸奠定了坚实基础。
曾有一次,子文的家族中人触犯了刑法,负责审理案件的官员将他拘捕了,但后来一听说这是令尹的家族,就把他释放了。
子文知道后,召来这个官员,严厉责问道:「作为廷理,就是要依照国家法律来处理案件,监察犯法行为,不能徇私。执法者应该刚柔适度,刚而不折,柔而不屈。如今,你不依法行事,违背上级命令,把犯法的人给释放了,这是执法不公,心怀偏私。难道这是我在谋取私利吗?我身处上位,要以身作则带领士民,即使士民因此怨恨我,我也不能偏袒他们。现在我家族中的人明明犯了法,你却因我的身份而放纵他们,这是把我的不公之心暴露在全国面前啊。我掌握国家权柄,却因为私情偏袒,这比死还不如!」
于是子文把家族中被释放的那个人带到廷理面前,说:「如果不按刑法处理,我就自杀!」
廷理听后害怕了,依法惩处了子文的家族成员。
楚成王听说此事后,直接来到了子文的家中,说:「我年少无知,任命廷理失职,违背了夫子的心意。」于是罢免了廷理,更尊重子文,让他负责内政。
全国的百姓听闻此事后,纷纷说:「若令尹能如此公正,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人们还因此作歌来颂扬子文。
子文以公为上,律己先行,赢得了百姓的信任与敬仰,其政治风格和清廉作风成为后世官吏的楷模。
不念旧恩,孙叔敖公正无私
楚国后来还有一位令尹,名为沈尹,字子桱,号称虞丘子,是楚穆王的儿子,楚庄王的兄弟。
虞丘子担任楚国令尹十余年,有一天,他对楚庄王说:「臣听说,公正的执行法律,可以得到声誉;如果做事浅薄、敷衍,不图上位,也不以仁智自名,不追求显赫荣誉,即便有才能,也不会被任用到合适的位置。」
「我做令尹已经十年了,但国家没有因此而治理好,诉讼案件不断,贤士不能得到提升,邪恶之祸也没有被惩治。长久占据高位,阻碍了群贤的道路,享受俸禄而贪欲无止,我的罪责应当按照法理来论处。因此,我暗自选拔了国家中的俊才——下里之士孙叔敖,他虽然体弱但却多才,性情无私无欲。如果君王能任命他来掌管政务,就可以治理好国家,士民也会来归附。」
楚庄王说:「正因为有你辅佐我,我才能在中原立足,让命令能通行到远方,最终称霸诸侯,这不是你做的吗?」
虞丘子说:「长久稳固的占有俸禄,这是贪婪;不选拔贤能之才,这是冤枉;不让贤人上位,这是不廉;不能做到这三点,就是不忠。做为臣子而不忠,君王又凭什么称我为忠呢?臣坚决愿意辞去此职。」
楚庄王最终同意了,赏赐虞丘子三百亩田地,号为「国老」,并任命孙叔敖为令尹。
不久之后,虞丘子的家人违反了法律,孙叔敖依照法律惩治了虞丘子的家人。
虞丘子非常高兴,入宫见楚庄王,说:「我说孙叔敖果然可以掌管国家政务,他执法公正,不偏袒任何一党,施刑治罪也不徇私情,可以说是公平无私。」
庄王说:「这是你提拔他的功劳啊!」
虞丘子明辨忠与不忠、廉与不廉,让位贤才,值得称赞。
孙叔敖面对知遇恩人,执法不徇私情、公平正义,更是难得。
以上两个典故中,主人公都处上位,一个是家人违法被释放,其以命相逼要求秉公执法;一个是家人违法被惩罚,真心为君王得遇正直贤才而高兴,过程中没有掺杂一点私利、私情,让人由衷钦佩、肃然起敬。
不纵太子,楚庄王社稷为重
楚庄王能有虞丘子、孙叔敖这样的贤臣,实属幸事,而楚庄王自身也是秉公无私、正义执法的典范。
楚庄王有一条法令规定:「群臣、大夫和诸公子入朝时,如果马蹄践踏了宫门的地面,要斩马辔并处死驾车的御者。」
有一次,太子入朝时,马蹄践踏了地面。负责执法的廷理依照法律,斩掉了马的辔头,并处死了御者。
太子勃然大怒,跑去楚庄王面前哭诉说:「你要替我杀了廷理!」
楚庄王对他说:「法律是为了敬宗庙、尊社稷而制定的,能立法让人遵守并尊重社稷的人,是承担国家重任的栋梁之臣,怎么能加以诛杀呢?」
「犯了法而废弃法令、不尊敬社稷的人,是臣子背弃君主,下陵上位。如果臣子背弃君主,君主就会丧失威严;如果臣子不尊重君王,君位就危险了,国家社稷也无法保全了,我又拿什么留给你呢?」
太子于是退回去躲避,三拜请求死,以示悔过。
法律维护国家秩序,是为了社稷和君权,法律高于身份地位,违背法律就是危害国家,即便是太子犯法,也不能例外,君王严格执法而不徇私,国家社稷才能长久昌盛。
德刑并用,子羔以德化民
秉公执法不等于苛刻严酷,法律不是以惩罚为目的,而是为了教化于民,归正人心。作为执法者,对上,为国家秩序、安全负责,对下,心怀仁慈宽恕、以德辅法,才能发挥法律的真正效益。
春秋时期思想家高柴,字子羔,是孔子七十二弟子之一。据记载,子羔身高不满六尺,其貌不扬,孔子认为其读书不足,但认为他是心存仁恕、并以公正无私的心做事之人。
子羔在卫国做狱官时,负责执法,他执法公正,即便是亲属或自己有机会被偏袒时,他也会严格遵守法令。
他曾经依法砍掉过一个人的脚。后来,卫国发生内乱,子羔逃难要出城,但是城门紧闭,而守城门的人恰好是那个被他砍过脚的人。
守门的人说:「这里城墙有个缺口」,意思子羔可以从那里跳过去。
子羔回答:「君子不逾。」
那人又说:「那里墙下有个洞」,意思可以钻出去。
子羔说:「君子不偷越。」
刖者又说:「这里有间屋子,你先藏一下吧!」
子羔于是进入屋内躲藏,追赶他的人找不到子羔就回去了。
子羔躲过了一劫,要离开时,对刖者说:「我不能违背君王的法令去偏袒你,砍了你的脚。如今我身处险境,正是你报复我的机会,你为什么还要放我走呢?」
刖者回答说:「你砍我的脚,是因为我自己犯了法,罪有应得。您治理我时,在法令上百般迁就,我心里是清楚的。当案情已经查明,要审理刑罚时,你显得忧愁不安,我也看到了。你并不是对臣下有私心,而是因为仁人的心天生就是如此,这就是我为什么敬重你放你走。」
孔子听说此事后,说:「善于做官的人,是树立德行;不善于做官的人,是树立怨恨。子羔的行为,就是这样啊。」
子羔不仅守法,且有仁德,让被施刑者感受到了公正无私,心甘情愿受罚而不怀怨恨,德行与刑罚并用,二者相得益彰,更能教化人心。
经过此事,子羔或许会后怕,但应该不会后悔。他仁慈宽厚而不自知,以为自己秉公执法会与很多人结下渊怨,而刖者的回报正是给他的正面反馈与鼓励。
时隔两千多年,在当今社会,身居高位者家族之人违法的事情可谓屡见不鲜,与古时候大不相同的是,权贵者的处理方式已截然相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成了常态与自然,若哪位身居下位的官员胆敢彻查追究、秉公处理,势必遭遇压制威胁、打击报复。不必说主动极力让家族之人接受惩罚,不包庇袒护者已不多见,世风日下,正义敢言的官员更是凤毛麟角。
法律本是衡量与评价事情的标准,起到约束人们行为、保障国家安定、教育指引百姓的作用。
然而,当执法者本身就是践踏法律之人,那么法律已形同虚设。失去秩序的国家,犹如脱缰之马,既危及他人,亦危害自身,甚至最终会陷入毁灭的絶境。
「大公无私」未必有损于私。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个人得失非人力可强为左右。
《尚书》有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上天公平对待万物,没有亲疏偏爱之分,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护佑。
多行不义、违法乱纪,怎能不众叛亲离、恶报相随?
陶冶高尚德行、修身律己,自会得到命运的眷顾、福泽连绵。
参考文献:《说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