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將修改「日落」條款保護樓花買家

澳洲新聞

(澳洲生活網訊)據domain網站報導,新州政府周三(23日)提出要修改法案,更有效的保護樓花買家免受「日落」條款的傷害。

據悉,一些房產中介的日落條款允許買方或賣方解除合同,如果工程時間超過預定時間一年。但一些開發商故意推遲工期調用「日落」條款,取消合同然後以更高價格銷售公寓。

為保護樓花買家,創新和監管部長多米尼羅(Victor Dominello)周三提出了法律修改的兩個可選方案,預計下個月將公開徵求民眾意見。

第一個方案將只允許買方撤銷樓花合同。

第二個方案指出如果賣方根據日落條款取消合同,然後在一段時間內出售房子,那麼買方有權要求得到賠償,賠償額為兩個合同銷售價格之間的差價。

目前,只有在西澳地區,買家可以調用樓花銷售的「日落」條款。

據費爾法克斯媒體報導,近日悉尼Surry Hills一處樓花買家成為日落條款犧牲品。買方接到通知,因為開發建設延期一年多,兩到三年前他們支付了訂金合同不再適用。在另一案例中,開發商取消了價值91.5萬有兩間卧室的樓花合同,不久後即以139萬元的價格在市場上出售。

多米尼羅提出,目前在日落條款行使解除樓花合同的權利,存在重大擔憂。購買房產是一個改變人生的決定,我們需要確保消費者免受盤剝。

文:祝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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