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上官司了?在接受警察問訊之前,你要做好這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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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刑事案件的調查中,澳洲警察根據現有的信息不能起訴一個人。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來決定是否要起訴這個人或其他關聯人,這時警察可能會聯繫該嫌疑人或相關人,非強制要求他們來警察局接受詢問。

以新南威爾士州為例,如果警察要求你去警察局接受詢問,你需要知道下列事情:

  1. 警察不能因為僅僅是需要你接受詢問而逮捕你;
  2. 除非你被逮捕,否則你不可能被強制去警察局接受詢問。

通常來說,當警察需要你接受詢問時,說明警察還沒有足夠證據來起訴你。你在回答警察的問題時,可能幫助警察做決定去起訴你或其他人。

在去警察局接受詢問之前,你有權利要求警察回答下面問題:

  1. 目前警察有什麼不利於你的證據?並要求警察出示這個證據;
  2. 接受這個詢問是否能改變警察要起訴你的決定?
  3. 在回答問題時,如拒絕回答某一個問題,會被起訴嗎?
  4. 回答結束後,如果警察決定逮捕你,警察會給你保釋嗎?

在警察回答這些問題以後,你再做決定是否要接受對你的詢問。如你拒絕接受詢問,且警察認為你是某一案件的關鍵證人,那麼警察會通過法庭途徑強制你出庭接受詢問並作證。

如果你接受了警察的要求去警察局接受詢問,你被滯留的時間通常不應該超過4個小時。如警察申請延期,最多不能超過12小時。當警察提出問題,如果你拒絕回答某一個問題去試圖隱瞞一個刑事犯罪,那麼你可能最終被警察起訴。

 

 

供稿:王剛律師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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