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按時履行家庭法法令,後果會是什麼?

澳洲法律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談到過了關於孩子和財產安排的同意法令和財產協議。相對於財產協議,同意法令由於經過了法院審核,所以具備了財產協議不具備的強制執行力。強制執行力的意思是說:如果協議雙方中的一方不按照法院法令去履行自己的職責,未違反法令的那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同意法令在執行過程中,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該法令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去執行。

最近的一個家庭法案例,丈夫因為沒有按照同意法令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受到了懲罰。在這個案子中,夫妻結束了10年的事實婚姻關係,雙方向法院申請了同意法令財產對半分割。在同意法令中,要求丈夫在同意法令下達的90天內支付給妻子13萬之後,他就可以獨自持有投資房。但是,丈夫沒有按照約定時間履行職責,延遲了13個月。在這個期間是房市比較熱的時期,所以房子已經升值,13萬已經不能代表這個共有財產一半的價錢。因此,妻子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擱置之前達成的同意法令,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分割財產。法院批准了妻子的申請,駁回了丈夫的上訴。

在這個案子中,我們可以知道:丈夫一定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後悔,因為如果他及時遵守了法院法令,這個案子就結束了,他就可以從房價上漲中獲得很大的益處。所以,除了需要達成同意法令、遵守同意法令以外,當事人必須要確保自己能給對方履行承諾的時間是合理、實際的,自己能夠按時遵守的。如果在時間上違反了法令,當事人很有可能會和文中的丈夫一樣,受到懲罰,並且這份法令會被推倒,重新來過。

我們建議您在起草以及審閱同意法令時,找到專業的律師,為您更好的通過法院的法令,並且也認真聽取專業律師的意見,嚴格遵守同意法令的時限。

這篇文章不構成法律意見。您的具體情況,需要諮詢律師,得到答案。

 

 

供稿:澳洲盛澤律師事務所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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