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每年或向消費者多收4億費用

澳洲財經

澳新網報道,聯邦能源部長Josh Frydenberg於15日表示,澳各大電力公司及煤氣公司被指每年向消費者多收4億澳元的額外費用,聯邦政府已要求澳洲能源監管局(AER)徹查此事。

據調查,2013年至2016年間,能源監管局之前為能源公司設置的稅務補貼與這些公司實際繳付的稅之間存在差異。雖然政府允許電力公司和煤氣公司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讓消費者來承擔稅收,但這些公司一年所繳納的稅收可能約兩億元,但他們卻向收取了6億的費用,超過了稅收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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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ydenberg稱,「消費者因實際上沒有徵收的公司稅而被收費,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聯邦政府希望確保消費者不會支付不該支付的能源費用。」

過去十年里,電力網路收費一直是家庭電費上漲的最大因素,這些費用包括用於傳輸和分配電力的「電線和電線杆」的成本。

總理譚寶不確定是否完全能收回這4億的額外費用,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能源公司真的按照成本收取,那就不需要賠償。但反對黨領袖肖頓認為,這筆費用必須追回,「大公司將自己置身於黑暗中,向消費者隱瞞信息,這是對譚寶政府權威和誠意的考驗。」

聯邦政府要求能源監管局調查這類潛在的價格欺詐行為,能源監管局需要審查其稅務成本是如何計算的,以及是否應該對國家能源法規進行徹底改革。任何改變將在明年4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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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能源網(ENA)公司總裁Andrew Dillon否認向客戶亂收費。他表示,審查是應該的,他的成員將「積极參与」,但警告說,任何監管方面的改革都應符合客戶的長遠利益。

 

 

 

來源:孔方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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