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家庭法修訂:家暴施暴者將被剝奪交叉盤問權

澳洲新聞

據澳廣ABC報道,6月28日,聯邦政府引入新法律,剝奪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在法庭審訊中同受害者交叉盤問的權力,從而更好的保護弱勢方的身心權益。

一位維州小學老師、4歲孩子的母親,10年前從她前伴侶的虐待魔爪下逃脫,但家暴和離婚案件的審訊過程讓她感覺自己受到了嚴重的二次傷害。「當我出席家庭法庭聽證會時,我發現對方作為自我代理的訴訟人代表自己,並被賦予了直接質詢我的權力。」這件事造成的精神壓力讓她當天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

在某些情況下,自我代理的訴訟人有權在家庭法審訊中對受害人進行盤問。聯邦政府即將推出的立法旨在廢除這種權力,並且避免對受害者造成進一步創傷。「在刑事司法管轄權範圍內,這種做法在許多年前就被終結了,自我代理的訴訟人不可以在性暴力事件庭審中對受害人進行交叉盤問。」聯邦總檢察長Christian Porter表示。

在新規定中,法庭可以酌情停止家庭暴力審訊中的交叉盤問流程,並要求對受害者進行額外保護——比如通過視頻出席。在允許交叉盤問的情況下,這一行為須由律師執行,若施暴者沒有代理律師,則須由獨立的法律援助律師執行。

2016年10月,州領導人會議首次提出了這一提議,得到了法律界廣泛支持。澳大利亞女性法律服務中心主管Angela Lynch說,這項改革是一種「救贖」:「許多女性告訴我們,如果施虐者當庭提出一些問題,她們會在庭審結束後因聯想到可能的後果而更加害怕。」

對澳大利亞家庭法系統的廣泛審查將於明年3月最終向聯邦政府作出報告。

編譯:陳曦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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