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度假可續簽至3年 可為同一僱主工作一年

澳洲新聞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總理莫理遜(Scott Morrison)5號宣布,為舒緩農業人手短缺問題,將放寬打工度假(working holiday)簽證的條件,並將兩年簽證延長至3年,原先每半年要換僱主的規定也延長至一年換一次。此外,部份國家的申請者年齡上限提高至35歲。

背包客每份工作的受僱限期亦由6個月延長至一年。網圖

目前打工度假(working holiday)簽證分成兩類(417和462)。香港和台灣人可申請417簽證,中國申請人則要申請462簽證。這兩類簽證有效期均為一年,但若417持證人在澳洲偏遠地區工作滿3個月,或462持證人在澳洲北部農場工作滿3個月,便可續簽第二年,共可留澳兩年。

在最新計划下,將放寬462持證人續二簽的條件,簽證持有者不用再到澳洲北部農場工作3個月,而可以選擇做旅遊和服務業工作,或是到任一農場工作。如果想續簽第三年,只要到偏遠地區工作滿6個月,即可續簽證第三年,共可留澳三年。

此外,可為每位僱主工作一年。部份國家及地區的申請者,申請簽證的年齡限制將從30歲提升至35歲。

莫理遜表示:「我們需要確保我們的農民不會看著農作物腐爛而孤立無援,特別是草莓行業。」

去年約有41.9萬名背包客來澳洲工作假期,並為澳洲經濟貢獻了9.2億元。

編譯:Christine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