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幣付10澳元賬單被拒 澳洲媽媽怒火中燒 誰之過?

一位憤怒的澳洲媽媽,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消息,指責當地便利店拒絕她用50澳分硬幣付款。
澳洲新聞

本周,Amy在南澳Sailsbury的On The Run加油站便利店購買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包括麵包、牛奶等,共計10澳元,Amy全部使用50澳分的硬幣結帳,但被店員拒收。

Amy對此感到十分惱火,她隨後在Facebook上發泄自己的不滿。這位媽媽描述了當時的場景,說:「當時只有我的一輛車在那裡加油,所以他們一點也不忙。我11個月的孩子因為疲勞而煩躁不安,而我卻被拒絕服務,因為那個男店員拒絕收我遞過去的零錢。」

「便利購物到了這種程度!」

事後,該便利店援引澳洲儲備銀行的硬幣支付政策,表示拒絕50澳分是店家的合法權利。

1965年頒布的《貨幣法》第16條規定,如果用50澳分的硬幣向商家付帳,總金額不得超過5澳元。而Amy購買的商品總額超過了5澳元,因此商家有權拒絕。

但便利店負責人也對於此次事件表示了歉意,「很遺憾今天在店裡沒有做更好的解釋,我們一定會跟進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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