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港府「濫捕濫控」致司法危機 法律費上「億」

大律師吳靄儀認為,反送中運動中政府的「濫捕濫控」造成了「司法災難」,因為他們沒有履行審視起訴證據的基本責任,任由警察濫捕,令香港司法陷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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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截至11月30日止,港警逮捕了5890人,其中超過800人被起訴,被控「暴動罪」逾500人。香港大律師吳靄儀錶示,大規模拘捕和檢控需耗資「億」元,批評這起「司法災難」乃政府「濫捕濫控」造成。她呼籲民間持續關注與追究,集結一切力量救濟被捕示威者。

據蘋果日報報道,香港大律師吳靄儀近日在立場新聞刊文分析香港的司法危機狀況。文中說,香港反送中運動至今,港警已拘捕了5890名示威者,超過800人被起訴,而被控「暴動罪」有逾500人。吳靄儀錶示,「暴動罪」是項重罪,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這些案件每一宗都必須嚴謹審理及公平處理,這麼大批被告需經過司法審理,所動用的人力、時間和資源都無法估計,「司法災難」已然形成,但政府卻毫無解決問題的方案,完全沒有「遲來的正義非正義」(Justice delay is justice denied,意指即使司法裁判的結果是公正的,如果過遲做出裁判,或者過遲告知當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將使裁判成為非正義的)的概念。

吳靄儀錶示,這起「司法災難」源於政府的「濫捕濫控」,因為他們沒有履行審視起訴證據的基本責任,任由警察濫捕,令香港司法陷入危機。她點名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需負起極大責任,但她本人卻逃避責任,躲到英國為仲裁服務兜生意。

吳靄儀說,別小看被控人士雖佔一小部分,但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所需費用,估計為上「億」元。雖有「612人道支援基金」的8000萬港幣儲備及「星火同盟」基金亦遠遠不足,沒有任何民間基金承擔得了。

她說,截至10月1日,「612基金」的財務報表顯示法律費約150萬,看似很少,其實法律費一般都會延遲。她列舉理大事件,接受幫助的人士逾200人,律師費也超過了100萬元,預計相關費用將來會急速飆升。

吳靄儀還列舉2016年旺角衝突事件(魚蛋革命),共2案15人被告,分別審訊了60和90天,每名被告的費用超過180萬,可想而知500人的法律費勢必上「億」計算。

吳靄儀錶示,現行《公安條例》定義太廣泛,令警方能大規模拘捕,違反人權。她認為,若草案能提交立法會討論,政府應暫時停止檢控,待控罪門檻被清晰定義後,才繼續控告被捕人士。

周一(2日),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朱凱迪提出私人草案,建議修改《公安條例》第18條及19條,有關」非法集結罪」及」暴動罪」的控罪定義及最高刑期。

據悉,香港民間近期再度發起法律之園行動,希望獲得更穩定且龐大的資金援助。吳靄儀錶示,雖然「司法災難」是政府一手造成,但她呼籲社會人士,包括法律界持續關注和追究,也希望民間集結一切力量,救濟需要幫助的被捕示威者。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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