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學生簽證,行政上訴裁判庭上訴案件分析

小夥伴無論持有何種簽證,都一定要遵守簽證條款,以免因為一時疏忽違反了條款而被取消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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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小夥伴最初來澳洲的時候都是來留學的,對於學生簽證應該不陌生,然而就是這種非常普遍又常見的簽證,竟然也會遭到移民局的取消。今天我們就來看一個關於500學生簽證被取消的案例吧。

案件編號:
Gagandeep Singh (Migration) [2020] AATA 183 (3 February 2020)

案件背景
申請人因為+沒有滿足他500學生簽證中的8202(2)(a) & (b)條件:持續就讀獲批學生簽證中所提到的學位或更高學位,而被移民局取消了他的學生簽證。

案件核心:
移民局取消申請人的簽證理由是否站得住腳。

案件分析:
申請人在獲批他的500學生簽證時申報的課程是Bachelor of Science (Mechanical Engineering)(本科學位),該課程與2018年1月開始,申請人在就讀了一個學期之後,在同年7月就取消了該課程,而轉去了Bachelor of Business Information Systems (本科學位)。然而,申請人在就讀該課程一個學期之後,再次於2019年5月14日取消了該課程,轉而註冊了一個Diploma of Leadership & Management (大專學位)。

基於上述背景,移民局認為申請人註冊了一個低於他最初獲批學生簽證時申報的學位(本科學位),所以他的簽證應該在他的Bachelor of Business Information Systems被取消的那天,也就是2019年5月4日起被取消。

圖:Pixabay

申請人申訴說無論是他最初申報的課程,還是之後他轉學的其他課程,他都是依賴於留學中介的意見而報讀的。他就讀的前兩個本科課程對他來說都太難,因此他無法繼續學業,所以最終選擇了一個大專學位來就讀。直到移民局通知他,他並不知道自己已經違反了移民條例,上訴庭認為申請人的這種說法沒有說服力,他不應該那麼依賴留學中介的說詞,而對自己應遵守哪些簽證條款一無所知。

另外,上訴庭也考慮了申請人是否有其他理由應該繼續留在澳洲。申請人聲稱自己來澳洲的目的純粹是為了學習,然而上訴庭就他們手頭的證據判斷申請人當初選擇就讀的課程的目的就是來澳洲旅遊並留下來而不是為了學習。

申請人在上訴時也向上訴庭表示如果自己的學生簽證被取消,自己就不得不回到印度,這也代表他在澳洲這些年的錢都浪費了,並且他回到印度之後還需要三到四年的時間來重新建立自己的事業,這對他本人和他的家人來說都會是很大的打擊。上訴庭考慮了申請人的申訴,但仍然認為任何一個簽證被取消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後果,他們不會就此做過多考慮。

最終,上訴庭認為移民局取消申請人的簽證理由是站得住腳的,因此維持了移民局原來的決定。

律師解讀:
各位小夥伴無論持有何種簽證,都一定要遵守簽證條款,以免因為一時疏忽違反了條款而被取消簽證。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找一個可靠專業的移民中介來幫助你申請簽證,詳細解釋你需要遵守的簽證條款,這樣才能保證你對自己所申請簽證的條款清晰明了。

如果你想更多的了解各種留學移民簽證,歡迎你來諮詢我們盛晶律師行的專業移民律師團隊,我們一定會為你量身定做最適合你的留學移民計劃。

此文章的內容純屬參考,不屬於法律建議

供稿:盛晶律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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