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求移民部長干預的介紹(下)

根據筆者多年的經驗,專業人士會知道什麼材料才是移民部真正需要的。什麼材料提交上去,才是真正有效果的。

筆者在上一期的文章中詳細介紹了如果想申請移民部長干預的申請者所需的基本條件、申請者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移民部長怎樣來審理此類案件及如果部長拒絕干預您的案件,又該如何選擇等信息。而本期,筆者將詳述移民部長需具有哪些唯一和特殊的理由。

簡單介紹下什麼是唯一和特殊的理由

第一種,如果您回到自己的國家,會有生命危險。此申請要求您出示害怕的理由。以及,移民部會根據聯合國難民公約,考慮您的條件以及您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二種,如果您回到自己的國家,因天賦予人類的尊嚴或人權會遭到迫害。此申請要求您出示害怕的理由,比如是相關組織和機構的成員。以及,移民部長會根據聯合國難民公約,考慮您的條件以及您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三種,澳洲政府對於孩子的保護條例非常的健全,如果申請人是兒童,此申請要求您出示您和您孩子的關係證明。提供材料中還包括為什麼孩子離開澳洲後會對孩子不利,比如會遭受到什麼樣的迫害。

第四種,親情的角度,如您的離開會對您澳洲的親屬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這要看您和澳洲親屬的關係是什麼了,如:配偶,父母,孩子等等。當然這就需要您出示不同的關係證明。提供材料中還包括為什麼這位澳洲人會因為您的離開,而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關鍵是還要出示相關的醫療證明來解釋這種分離的痛。

                                     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第五種,您會為澳洲的經濟、科學、文化或其他方面帶來常人所不能及的貢獻。在此申請中,您要出示企業在澳洲的創收,還有相關部門出示的支持和認可的信件。

第六種,您自身的身體狀況,為什麼無法離開澳洲。在此申請中,您要出示您年齡、身體、精神的醫生報告。明確地列舉出您回國所可能面對的困難,以及在澳洲的朋友或者家人會給予的幫助。

第七種,您和澳洲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在此申請中,您要出示和澳洲政府部門密切聯繫的證明。

第八種,您在上訴庭得到的判決出現了明顯的錯誤。在此申請中,您要出示為什麼上訴庭會對您的案件給出錯誤的裁定。

第九種,您無法回到自己的國家,因為已經超出您本身的控制範圍了。在此申請中,您要出示您的身分證明,以及證明為什麼您會被拒絕人境。

雖然有這麼多的理由可以申請,但是其中的細枝末節是很難講清楚的。根據筆者多年的經驗,專業人士會知道什麼材料才是移民部真正需要的。什麼材料提交上去,才是真正有效果的。因為移民法律的條文如果放在一起,會有一人多高,每個條文中又套著另外一個條文,所以很難將澳洲的移民法律清晰地翻譯出來。法律條文是層層相套的,不管是提交的文書,還是補充的材料都是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和有可能說服有關當局的。這就是您為什麼需要找專業人士來處理您的案件。

另外您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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