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 加盟商的選擇權利

加盟協議是商業協議中比較複雜的一種,我們建議簽署加盟協議前要仔細閱讀,並務必獲得法律建議,這一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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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Covid-19新冠疫情在澳洲的爆發,各州政府都在早前幾個月封鎖了各州的邊境。封城對於澳洲的經濟影響非常嚴重,特別是對於餐飲、零售等行業,都造成了沉重的打擊。雖然政府提供了JobKeeper等經濟補貼來減輕這些影響,也出台了4月我們律所文章提過的商業租約強制性準則,來幫助中小企業租戶按比例減免租金,但是疫情對於行業內的經濟影響依然是具有破壞性的。其中有個行業更是雪上加霜,那就是加盟商店(Franchisee)。加盟商不僅需要支出房租、員工工資,還需要支付加盟費、市場費等費用。那麼在疫情之下,這些費用可以減免嗎?如果不能,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終止加盟協議呢?這篇文章將簡單介紹一下這種情況。

一. 和品牌商(Franchisor)談判商議

有效的溝通永遠都是處理問題的第一步。首先我們要做的,就是和品牌商進行一個友好的談判,商量一下是否能在疫情期間減免加盟相關費用。
聯邦政府最近也發布了不少有關加盟生意這部分商業的媒體新聞稿。對於加盟商因封城無法經營而遭受重大收入損失,但仍需繳納常規費用這一問題,政府表示密切關注。政府鼓勵品牌商和加盟商相互協商以應對當前的危機。

由於這僅是建議,並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對品牌商沒有很大的影響力。另外,對於如何中止或減少這部分的費用,也沒有發布明確的指導方針。所以具體如何操作,只能是寄託於雙方的友好協商。那麼在和品牌商的談判中,需要提到什麼內容呢?首先肯定是解釋一下當下自己的情況,如有需要,可提供生意受影響的證明,包括財務報表、銀行流水等。然後再向對方提出減免加盟費用的要求。

二. 終止加盟協議(Franchise Agreement)

如果和品牌商協商過之後也沒有結果,那麼我們就可以考慮一下,是否可以有辦法終止加盟協議。除了雙方共同同意終止協議之外,可終止的情況還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 標準冷靜期內
如果您在簽署協議的最早期就改變主意,《加盟生意行為準則》(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規定了冷靜期,您可以在以下兩個日期較早者中的七天內終止加盟協議:簽署完成加盟協議;或者根據加盟協議付款。標準的冷靜期僅適用於全新的加盟協議,不適用於續簽或者轉讓的加盟協議。《加盟生意行為準則》將要求品牌商向您提供退款,扣除他們的「合理費用」。品牌商將需要闡明他們是如何計算「合理費用」的,以便他們進行任何形式的扣除。

2. 加盟協議內的終止條款
除了對所有新的加盟商店都適用的標準冷靜期外,大部分的加盟協議都不允許加盟商提前終止協議。儘管不常見,某些協議確實為加盟商提供了終止協議的選擇。如果您的協議包含這種條款,就可以和品牌商進行談判以終止此協議。

3. 品牌商違約
如果合協議約中沒有終止協議的選擇權利,則要求您按照協議履行義務,直至期滿。但是,如果品牌商違反了加盟協議,則也有可能終止協議。一般情況下加盟協議會有規定爭議解決的程序,如果沒有,《加盟生意行為守則》也有規定的適當的爭議解決程序。

您可以使用爭議解決程序來請求終止加盟協議。但是,只有在您有理由對品牌者提起訴訟,表明他們違反加盟協議時,才能這樣做。

加盟協議是商業協議中比較複雜的一種,我們建議簽署加盟協議前要仔細閱讀,並務必獲得法律建議,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您簽署了或即將簽署加盟協議,或您的加盟商店收到了疫情的影響,請儘快聯繫我們盛晶律師行,以為您提供專業、及時的有效的法律意見。

 

供稿:盛晶律師行

此文章的內容純屬參考,不屬於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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