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收緊電動自行車定義或考慮封禁銷售

隨著當局努力應對高功率電動機車湧入澳大利亞的問題,全國範圍內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將在年底前生效。未來,出售能以超過時速25公里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可能會變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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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局努力應對高功率電動機車湧入澳大利亞的問題,全國範圍內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將在年底前生效。

未來,出售能以超過時速25公里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可能會變為違法。

社區對青少年駕駛高功率電動自行車「飆車」的擔憂不斷上升。這類電動自行車目前並非違法銷售,但法律規定只能在私人土地上騎行。過去一個月內,一名15歲男孩因在陽光海岸發生的電動自行車對撞事故被起訴,該事故導致一名8歲男童死亡;另一起事故中,一名15歲少年在黃金海岸布羅德海灘大道(Broadbeach Boulevard)駕駛SurRon Ultra Bee 電動越野車發生車禍身亡。

儘管如此,昆州州長克里薩富利(David Crisafulli)仍拒絕在聖誕節前修改現有規定,而有關電動交通的議會調查預計將在明年3月30日前提交報告。

由於進口法規存在漏洞,高功率電動自行車大量流入澳洲,並出現在共享道路和公共街道上。

聯邦政府原先對進口電動自行車設有強制審批程序,要求提供符合電動自行車定義的證據。但這一程序在2021年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可選的「諮詢性通知」。

昆州交通與主幹道廳在一份簡報中指出,這意味著電動自行車不再像道路車輛那樣接受澳大利亞邊防部隊的嚴格審查或評估。

「這使不合規設備得以進口,包括高功率或高速電動自行車,它們的功能更接近摩托車,卻能作為合法電動自行車,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進入澳大利亞。」該部門表示。

然而,11月28日發布的一份公報顯示,聯邦、各州和領地交通部長已同意在年底前將歐洲標準 EN15194 重新納入《道路車輛標準(非道路車輛類別)規定》中。

聯邦交通部長金(Catherine King)表示:「關於電動自行車的明確、良好規則對保障澳人的道路安全至關重要,確保他們騎乘的自行車符合規定,而不是危險的超功率車型。」「我們將繼續與各州和領地合作,在制定監管框架時保持一致性,確保這些設備在澳大利亞的供應和使用安全且規範。」

編輯:宋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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