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委員會呼籲昆州政府放寬電動單車法規

一份報告建議,昆州引發爭議的電動單車與電動滑板車法規草案應該適度放寬,以避免對沒有駕照但守法的騎乘者造成歧視。州議會已收到相關報告。

一份報告建議,昆州引發爭議的電動單車與電動滑板車法規草案應該適度放寬,以避免對沒有駕照但守法的騎乘者造成歧視。州議會已收到相關報告。

該報告由一個由政府主導、負責審查該法案的委員會提出,建議將共享道路上的 10 公里/小時限速,只適用於「高行人密度區域」的人行道。

報告亦建議允許在某些公共區域中移除年齡與駕照限制,同時避免現有電動單車因新規而被意外視為非法。

昆州發展、基礎設施與工程委員會主席麥克唐納(Jim McDonald)表示,這些調整將為州政府提供一個「清晰且實際的框架,使電動出行更安全,同時以最少且適當的限制增加騎乘機會」。

在報告提出的九項建議中,有一項呼籲修法確保即使因殘疾、健康狀況或年老而無法取得駕照的人,只要能安全使用電動出行工具,也應被允許使用。

報告建議取消所有共享道路統一 10 公里/小時的限速(除非有特別標示),並考慮在行人 10 公尺範圍內時,改為 15 公里/小時的限速。

同時建議在未來指定的「高行人密度區域」的人行道上維持 10 公里/小時限速,並考慮在行人 10 公尺範圍內時,將此限速擴大至所有人行道。

報告亦建議,電動單車的安全標準應以其製造當時適用的國際標準為準,而非採用最新更新標準,以避免幾乎所有電動單車因此被視為非法。

編輯:宋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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